【大紀元1月25日訊】被加拿大當局拘留的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要疑犯賴昌星夫婦的上訴聆訊當地時間周三結束。加國移民申訴裁決員說,他將于下周末發表有關裁決。
來自加拿大的消息說,裁決員泰斯萊表示,賴昌星一方提出的以軟禁形式代替關押的辦法有可取的地方。他將于2月2日作出有關裁決。
軟禁安排
在此之前,在周二的聆訊中賴昌星夫婦的代表律師要求加拿大當局考慮接納軟禁二人的建議,取消把他們關押。
律師提出的辦法是,賴昌星夫婦自費聘請護衛員監管他們留在家中,等待他們向加拿大當局提出的難民資格申請得到結果為止。
賴昌星是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的頭號疑犯,他和他的妻子曾明娜在得悉他們倆將因為走私和行賄罪名被拘控后逃离廈門,并于1999年8月持香港護照進入加拿大。
目前賴、曾二人因為抵触移民法罪名遭加拿大當局關押。兩人已經數度出庭。
考慮建議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在周三的聆訊后表示,他相信裁決員將詳細考慮他們提出的軟禁賴昌星的要求。
裁決員要花一個星期的時間考慮案件。我覺得他將嚴肅的考慮問題。
賴昌星代表律師
一直以來加拿大移民部認為,鑒于他們二人可能潛逃它地,所以不應該批准其獲得保釋。
加拿大移民當局也拒絕接納賴昌星夫婦的軟禁要求。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律師認為,裁決員無權批准賴昌星夫婦接受軟禁。他們更相信,軟禁安排是非法的,而且,賴昌星一方提出的論据非常薄弱。
先例
据報道,賴昌星夫婦提出的軟禁形式在加拿大是已有先例的。据信一名正在等待引渡回泰國受審的泰國銀行家也是在等候法庭判決時接受軟禁在家的安排的。
這名銀行家的軟禁條件包括軟禁期間不能飲酒,電話談話受監听,而且只可以有限度接見訪客。
賴昌星是中國當局希望引渡回國受審的頭號罪犯之一。他所涉及的廈門遠華走私案的逃稅貨品總值据信高達100億美圓。包括中國地方官員在內的其中14名涉案人士已經被中國法庭處以死刑。
賴昌星夫婦自從去年11月23日開始遭加拿大當局以触犯移民法罪名關押。他們已經向加拿大法庭提出申請難民資格。有關方面相信,如果把他們引渡到中國,他們肯定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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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