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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案一审 陈水扁妻儿女婿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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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静综合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妻儿所涉伪证案今天下午4时一审宣判,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涉嫌教唆伪证,判刑2年,减刑为1年;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6个月。

今天地院的一审结果出炉,5位被告犯伪证罪都成立,分别判决6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刑期,无人获缓刑。由于陈致中、陈幸妤两人核销发票金额高于国务机要费,北院另案告发两人涉及贪污罪,陈水扁被告发伪证;此外,陈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由于假证供案是下周五扁家贪渎案的宣判重要指标,台湾政坛关注是否会对当日宣判构成影响,前副总统吕秀莲昨天在宣判前特到台北看守所探望陈水扁,但罕有地未发表谈话。陈水扁则透过办公室秘书表示,对下周五的一审宣判,他“已做好被重判的心理准备”。

吴淑珍昨晚透过辩护律师林志忠对外表示,对判决“非常失望!”并称:“我们全都认罪,为什么法官不给我儿子、女儿一条生路?”

扁女情绪困扰濒自杀

被判刑半年的陈幸妤,虽然可申请社会劳动代替刑罚而免坐监,但因未获缓刑,她移民美国梦碎。

近期随丈夫赵建铭定居台南的陈幸妤昨日不见踪影。与丈夫一同在伪证案被判刑半年的她,现遭限制出境。由于她带罪在身,影响她带三个儿子赴美读书、甚至移民的计划。

曾为陈水扁打官司的律师顾立雄指出,扁女有严重情绪困扰,甚至濒临自杀边缘,需寻求专业医疗协助。

看守所有权拒收残障扁嫂

因教唆伪证罪被判刑一年的扁嫂吴淑珍在1985年遇到车祸,下半身瘫痪,长期要坐轮椅或卧床,身体状况一直欠佳。能否捱得住监狱环境成疑。

看守所表示,根据法规扁嫂不论判刑多少,看守所都不会将她收监,正因这样,扁嫂在多宗弊案的审讯期间,将所有罪名揽上身,免全家身陷囹圄。

案情回放

今年5月中旬,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等人,在台“高检署”前查黑中心与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等案期间,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列为被告。

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则因在特侦组及台北地方法院侦审扁案期间,也有多次供词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认为有作伪证之嫌,也被列为被告。

6月3日,特侦组移送该案至台北地检署侦办。在台北检方侦办过程中,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坦承作伪证,并表示是受母亲吴淑珍指示,希望能够换取缓起诉或免除其刑。吴淑珍也承认是其要求子女作伪证。6月30日,台北检方将吴淑珍列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7日,台北地检署将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和陈敏薰5人提起公诉。台北检方认为,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符合“在审判确定前认罪”的法律要件,起诉时请求法官予以减轻其刑。

法界人士认为,虽然吴淑珍与子女、女婿等过去几年都没有被判刑确定的记录,但吴淑珍与陈致中涉及扁案,都将于11日宣判,赵建铭则涉台开案,一般法官在这种状况下都不太可能给予缓刑,加上陈幸妤在伪证案被法官怀疑涉拿国务费私用,无人获缓刑并不意外。

而唯一涉案的非扁家人,有最美丽董事长之誉的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薰,昨日因涉伪证案,被判监一年六个月,成为五名被告中判刑最重的一个。法官指出,陈敏薰犯罪后态度不佳,坚持不认罪,因此重判。

由于1日正好实施社会劳动代替入监服刑或罚金的新制。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判刑为6个月,他们因而可以申请以社会劳动取代入监,不过也得等到案件定谳后,检察官审酌当事人的状况是否符合要件,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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