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律师维护的法轮功学员被判三年

【大纪元8月18日讯】2009年6月16日,大连市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丛日旭,大连律师王永航及北京律师韩志广为丛日旭做的无罪辩护导致公诉人员理屈词穷,法院当庭没有宣判。过后王永航律师遭到警察毒打关押,而丛日旭也被秘密判刑三年。

据明慧网报导,丛日旭在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担任校长助理。他于2005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闻学专业,随后参加支援西部建设志愿者活动一年,于青海省门源县科技文化局担任文秘职务,由于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获得国家颁发的“杰出志愿者”证书。

2009年1月13日,丛日旭和妻子在大连香周路附近被大连市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中队几个警察抓捕,遭到刑讯逼供。丛日旭说:“刑侦大队有一个40多岁没穿警服的人动手打过我,开始打了我两个耳光,后来在我左胸狠狠地打了一拳。使我肺部疼痛,呼吸困难,后来他又用掌打我的额头,大概有四五下。”

“第二次是2009年3月2日,四个警察带我外出提审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大连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116室,他们让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绝,有个好像是中队长(好像是姓邹),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脚,然后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头撞墙,撞了有四五下,又将我踢倒,用脚朝我身上、头、胸、腰踹了很多下,当时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额角和右头后侧都肿了,下嘴唇也肿 了,也破了,之后,四个警察强行架起我,强迫我录指纹。”

5月份,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警察把丛日旭案子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两次说证据不足,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没有放人,而是不断凑材料,图罗织罪名。5月末,丛日旭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5月19日起草的起诉书,检察院的检察员是张鑫钊和杨涛。

6月16日下午两点至五点半,大连市甘井子法院对丛日旭开庭。为丛日旭辩护的是大连律师王永航、 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的韩志广律师、以及陪同律师大连唐大律师事务所的姚合香律师。

王永航律师及韩志广律师为丛日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导致公诉人员哑口无言,理屈词穷,到最后没有任何话说,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之后的一段日子,丛日旭家属多方打听而无音信,也不知道丛日旭的下落。近期甘井子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判丛日旭三年。据某开庭法官透露,丛日旭本人已接到非法判决书,而下一步的去向不知。

王永航律师被抓捕打伤


王永航律师被抓捕打伤

大纪元之前曾报导,多次为法轮功需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永航律师在为丛日旭作辩护后被警察抓捕打伤。2009年7月4日,王永航律师在大连家中,被二十多个警察抓捕,腿被打骨折,伤口处严重感染,被非法关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他身体愈加恶化,遭延误治疗。当局以案件“涉密”拒绝律师和家属会见。近日,看守所秘密送王永航到一家医院做手术,目前他仍无人身自由,还被戴手铐。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组图:2009年台湾北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
四法轮功学员被重判  家属遭轰撵恐吓
挪威富商:学法轮功找到做人意义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 家属呼吁律师伸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