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白淼综合报导)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生效的当天,国家质检总局成为了第一个被告。第二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跳楼自杀。由于当时正是京奥前夕,中共官方对此事低调处理,北京媒体也三缄其口。京奥结束,《新京报》近日披露,邬建平之死与质检总局被控告有关,涉嫌输送年利益两千亿。更有媒体曝该案幕后有明显的太子党背景,而其前台的神秘女人陈晓颖与去年炒作一时的公用情人李薇有极其相似之处。
国家质检总局成股东收益六百亿
据一份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检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国检)成立于2005年1月,它是由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其所属的信息中心与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纪和中国华信邮电“合资”成立的公司。以产品质量监管之名,推广合资公司经营的电子监管网的经营业务,还专门成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任组长、中信21世纪董事局执行主席、“中信国检”董事长陈晓颖任领导组成员的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领导小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任主任、陈晓颖任副主任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工作办公室”,以大力推广电子监管网的经营业务。
《新京报》报导,中信21世纪电讯占50%的股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占30%的股份,中国华信邮电占20%的股份,也就是说,“中信国检”每年将六百亿元左右的人民币,分给国家质检总局。
今年4月质检总局发言人表示“将退股”,但中信21世纪至今未发退股公告,质检总局也不做任何回应。
质检总局入股“中信国检”的资金从何而来?有报导指出,质检总局应缴纳的股金一千多万元,是由中信21世纪垫付,然后由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未来每年的分红来偿还。有大陆人士试图采访中信21世纪总裁雷林未果。
质检总局推动电子监管码
质检总局推动的电子监管码,涉及面最大的正是食品监管司分管的食品企业,食品企业多次表示反对电子监管码措施。
据大陆媒体报导指出,自2005年起,质检总局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理由是消费者根据监管码,可透过电话、网络等,向“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类型、厂家、生产日期等资讯,以此辨别真伪,政府部门也可对企业实施动态监控。
按照质检总局的说法,“电子监管网”是政府品质监管的工作网,但实际上,该网是由“中信国检”经营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三遭诉讼
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四家防伪企业状告质检总局强制实施电子监管码,涉嫌违法,并涉嫌一年高达两千亿元人民币的利益输送。
8月11日又有两家防伪企业以行政垄断为由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8月17日,深圳市倍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华美龙技术有限公司再一次通过前六家的代理律师周泽,以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分别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这也是国家质检总局不到20天内遭遇的第三波反垄断诉讼。
这八家公司诉讼的内容相同:他们都是请求确认被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强制要求企业对产品赋码并交费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因其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
据悉,前4家防伪企业今年4月就想以《行政诉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依据起诉质检总局,但为保险,直到8月1日《反垄断法》施行,才提起诉讼。目前,他们未收到立案通知。而8月11日,他们拒绝了质检总局的再次约见。龙刚说,3年来的每次沟通中,质检总局除了表示将继续推动“电子监管网”,没有更实际的内容。
有报导指出,对监管码不满的不仅是防伪企业,一些包括娃哈哈、可口可乐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电子监管码的质疑。曾经考察过多国产品品质控制体系的业内人士表示:连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没能实施的技术,在生产制造业相对较低的中国,电子监管码技术本身就不成熟。
检察官约见 邬建平司长跳楼
据《新京报》报导,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工作人员,1日在某宾馆约见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邬建平供出他在北京的多处房产和巨额现金;检方在他办公室和家中,分别搜出约三百万和五百万元现金。次日,趁工作人员不备,邬建平从宾馆窗户一跃而下,坠楼身亡。邬建平坠楼死亡之时,正值防伪企业与质检总局闹到法院的关键时刻。
有媒体报导,邬建平自杀案牵涉太子党。中共的太子党体系,凭藉高层人脉以及幕后的权力运作,占据了行业的制高点,无论是电力、电讯还是金融行业,比比皆是。他们掌握的大型公司,表面是国有,但实际是个人的钱包,以各种所谓的收购、重组,将国有公司的财产,巧妙地转入家族企业。
邬建平作为一个厅级官员,案发后左右为难,不交代难过关,交代了幕后黑手也不会放过他,倒不如一死了之。
监管码主要受益者——神秘女人陈晓颖
陈晓颖——中信21世纪董事局执行主席、“中信国检”董事长,2008年6月6日,她成为质检总局成立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领导小组”的成员。陈晓颖还在2007年成立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办公室担任副主任一职。据《新世纪周刊》报导,该办公室没有得到编制办的批准。
陈晓颖,1963年出生,上世纪80年代留学海外,1989年在开曼群岛成立私人投资公司。90年代,先后控股辽宁省两大主力电厂,并曾任金山股份(600396)董事长一职。2000年左右套现,转战港股,以一点一亿港元在香港收购一家上市公司,三年之后,一间上市公司以高价收购了她持有的大部份股份。她就以一亿元投入,回收三十亿元。利润如此之高,令人匪夷所思。
陈晓颖对个人情况向来极为低调,早年从辽宁移民香港,容貌出众,手眼通天,人脉惊人,多间在香港、内地上市的声名显赫的国有企业,都是其合作伙伴,而且心甘情愿为其提供融资与套现。
有记者曾多次试图采访陈晓颖,她曾一度答应,后又婉拒。目前惟一可检索到的一次陈晓颖的网络专访是在2003年,她说:“我不声张,大家并不很了解我。我做企业求钱期早已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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