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就保法修正草案:失业给付增加育婴留职津贴

【大纪元8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一日电)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日前完成“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其中有关失业给付部分,将增加给付金额,另劳工育婴留职也将有津贴可领,约有五百四十五万名参加就业保险劳工受惠。

就保法修正草案上会期已送到立法院,但未过关,政党轮替,劳委会撤回法案并修改部分内容,增列发给育婴留职停薪津贴、针对中高龄及身心障碍失业者延长失业给付请领期间及依眷属人数加给给付,并增列得办理雇用安定、创业协助等促进就业措施,估计五百四十五万名参加就业保险劳工可受惠。

劳委会表示,只要能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保险年资超过一年,不论父或母都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原本育婴留职津贴计算采劳保总投保人数平均薪资,因有学者认为违反保险法公精神,劳委会决议改为投保人个别投保薪资。

另现行失业给付发放标准为劳工平均月投保薪资的六成,最长可领六个月,考量中高龄及身心障碍失业者,其平均失业周期较长,再就业比一般劳工困难,为加强保障其失业期间的基本经济生活,参考国外立法例,延长失业给付请领期间最长可领九个月;另失业劳工若有扶养眷属,可加成最高领到平均月投保薪资的八成。

劳委会指出,类似SARS(急性严重呼吸道症候群)等事件对企业及劳工造成的冲击,这次修法也增列得办理雇用安定、创业协助等措施,协助企业与劳工一起渡过经营困难期,发挥稳定就业的功能。

美东时间: 2008-08-21 09:56:30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21/n2236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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