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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旸:公众应该信任警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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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杨佳案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表达了某种同情。有人指出,这种舆论情况显然表明警方的平时的工作存在问题,否则,公众舆论怎么会这样不信任警方呢?进而提出警方今后应该努力改进工作,至少应该得到公众足够的信任。

这些想法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是非常自然的,但如果将其放在更广泛的国家和人民的关系的背景下,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

暴力具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只有其他更强的暴力才能真正制服它。因此,一个社会是不可能彻底消除暴力的,因为那样就会丧失对可能出现的暴力的对抗能力。社会需要保留暴力。但暴力毕竟是一种恶,为了避免这种恶伤人,于是社会把行使暴力的权力只赋予国家机器,条件是这种合法暴力的用途只是用来对抗、压制其他非法暴力,而不能用作其他。同时,除非紧急情况,除国家机器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再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了。

这是垄断暴力的国家机器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根本要点所在。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份,突出体现了国家这种垄断暴力的特性。那么,对于这种垄断暴力者,社会应该给予其大量的信任和配合吗?显然不是,对这种垄断暴力,社会公众首要的心理就是要警惕和不信任,并努力建立起种种有效的控制机制来管理它、约束它,防止这种暴力的使用突破仅仅用来对抗非法暴力的规定,防止这种社会专门保留下来用于自我保护的暴力反过来危害社会本身。事实上,整个宪政体制基本上就是在做这件事。

因此,在一个国家和公众关系平衡的社会中,公民对警察等暴力机器抱以不信任和怀疑,这是天经地义的正常事情。警方固然应该努力工作,竭力谋求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但不管他们怎样努力,取得了怎样辉煌的工作业绩,蒙受了多大的牺牲,公众都不应该因此放弃对他们的怀疑和监督。惟其如此,才能建起维护公民权利的坚实保障。相反,如果警民亲如一家,公众无比信任警方,对警方的所有行为都支持,都鼓励,那反倒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认为警方通过努力就能够得到这种并不正常的结果,这其实是在有意无意地帮助警方逃避公众的监督和制约。在这方面,中国社会的教训可以说是实在太多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美东时间: 2008-08-02 07:26:34 AM  【看农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2/n2214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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