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孔溪生产队老支部书记姚沅光,70年代被树为先进典型。后又因搞“联产计酬”被撤职。80年代进城经商富裕起来后,自家盖起楼房。他的女儿表示,因过去曾得罪过一些县领导,故被刁难房子无“三证”,接着房子被强拆。姚盖起过渡房暂居,同时打官司,直到03年10月首先告赢。姚的女儿表示,与过去根本没有区别,他们又先后遭到两次过渡房被强行捣毁,落个无家可归的境地。
今年8月1日,65岁的姚沅光在与新晃县副县长韩景华交涉时,被其野蛮殴打受伤。
奥运前县长殴打65岁老党员
近日姚沅光的女儿姚女士介绍,姚沅光于今年7月30日到县政府上访,8月1日拿公文到办公室交给副县长韩景华,双方理论中韩哑口无言而大怒,在办公桌前一掌把姚沅光打倒在地,还不许他打电话报警。韩叫司机和四名壮汉扯住姚的两腿,手脚朝天从三楼办公室拖到一楼,过程中扭伤姚的右臂。
记者近日数次致电韩景华手机(13874560845)及县政府办公室欲做查证,皆无人接听。
姚女士说,他们全家目前非常担心她的父亲一旦支持不住,就会有生命危险,因为他们家的住房在20年间3次被县政府非法捣毁,造成其全家至今无家可归。他们多次在当地和北京上访都无济于事。
姚女士表示,她的父亲及家人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依法给他们合理的补偿和公道的说法。
20年间3处私房被县政府所毁
姚女士表示,她的父亲于1984年进城经商富裕后,购买了合法的房子,因所在道路被列为搬迁户,根据县长办公会规定,他们又建起了656.24㎡的五层楼房,但房屋权证一直被扣押不发,所以县政府始终认为他们的房子无三证(建房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姚女士说,1996年4月24日,他们的房子因城改被拆,政府不给安置过渡,她的父亲便开始了告状打官司。同时自己又盖起过渡房暂居。但是县政府竟用推土机捣毁他们临时过渡住房。
姚女士表示,他们家不得不再次建过渡房。官司打到2003年,终于当地法院确认县政府行政违法。但是法院裁定如一纸空文不说,到了2004年8月,他们栖身的临时过渡房、木材加工厂又在征地拆迁范围。所以他们的二次安置房又被县政府强行拆除,至今父母无家可归。
昔日先进 种下祸根?
姚女士提供的材料显示,1972年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作出《学习孔溪的决定》,姚沅光被树为“农业学大寨”先进典型,县委几十次组织全县队干部参观学习。
1977年秋种时姚沅光提出搞“联产计酬”,第二年又把田分到户,搞以产计酬的岗位责任制。为此,他被撤销了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职务。姚女士表示,在那段非常的年代,他所做的很多工作得罪了不少人,埋下了后来遭到打击报复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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