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邱毅获胜诉 管碧玲:所有女性的胜利

【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十四日电)立法委员管碧玲控告立委邱毅公然侮辱案,邱毅一审被判有罪,管碧玲今天肯定法官对性别平权的贡献,也建立公开贬抑女性外貌有罪判例,这是全体女性的胜利,也是对任意批评女性容貌的男性沙文主义者的一个警讯。

2005年十一月十八日于立法院议场外,管碧玲、王淑慧以行动剧讽刺邱毅多次爆料不实的记者会时,邱毅则以“长得那么丑”、“人丑心也丑”等恶意言论,公然批评管碧玲与王淑慧,并在后来的记者会与电视直播节目继续批评,管碧玲因而对邱毅提起公然侮辱告诉。全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处邱毅应执行刑二十五日,得易科罚金。

管碧玲表示,她不是爱兴讼的人,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告发的官司;对她个人来说也是个很小的官司,由于邱毅恶意且不止一次对她容貌的批评,她必须给这样的人一个教训,也让所有人知道“女性的容貌不可以任意公开评论”,这是性别尊重的基本价值。

管碧玲强调,判决结果不是她个人的胜诉,而是所有女性的胜利,女人不必为男人而美丽。

她说,每个人对容貌的定义或许不同,但都一定在意他人对自己容貌的评论,这已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部分,也是人格自信的基础,任何人被恶意批评容貌都会受伤,特别是女性,连像她这样有自信的人都无法超越,何况一般女性。

她又说,长久以来女性被要求必须美丽,但男性却又俨然天赋公开评论女性容貌的权利,这就是性别不平等,此一判例对性别平权无疑是重要的进步。

美东时间: 2008-08-14 05:35:11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14/n2228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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