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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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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大纪元评论区 > 一吐为快 大陆人:大陆网民们,你们愿意容忍这样阴黯的日子吗? 作者:大陆人 【大纪元7月3日讯】6月28日贵州瓮安民众抗暴风潮发生后,引来了大陆网民的一片谴责之声。为了封锁消息和钳制舆论,网络警察们受命疯狂删除网上有关瓮安抗暴的贴子,被激怒的网民纷纷群起声讨中共的网络暴政。 是谁要求个人网站随时有人值班删贴?难道版主和站长是从真理部领取工资的吗?” 也有人质问:“为什么一个网络警察可以强行要求删掉网民辛苦发的帖子?为什么大众叫好的帖子会成为网络警察仇恨的帖子?他们到底代表谁的利益?谁给了他们关闭我们网站的权力?” “根据宪法,公民有言论的自由。根据物权法,服务器和网站是私人财产,不得被任意侵犯。网警如果认为某个贴子违反法律,他们有权对发贴人提出公诉,法院可以对某人的行为进行审判,发贴人应该对他们的言论负责。但是在我们看来,网络警察没有资格删除别人的言论,言论是否违法只有法院有权宣判,网络警察有什么资格代庖法官的审判?很多事实证明,那些被他们删除的言论,并不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他们用野蛮的办法限制他人的自由,才是违反宪法。” 还有人质问:“网络是网民的网络,网站是站长的网站,是站长的私有财产。网络上的每一个帖子,都是网民的知识产权。站长们自己掏钱买的空间和域名,呕心沥血和网友们共同打造网络家园。他们没有用政府一分钱,政府不拥有私人网站的任何股份,根据《物权法》,政府不拥有任何私人网站的控股权。你们有什么资格对站长指手画脚?你们已经操纵了几乎所有的电台和纸媒,你们用纳税人的钱办媒体作你们自己的喉舌,难道还要连我们仅有的网络都不放过吗?” 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当今世界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然而环顾今日中国,竟然至今都没有一部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律,更没有一部保护新闻自由的法律。在全球168个国家中,中国的言论出版自由排名第163。现在的印度,即使那些没有种姓的贱民,数千年来被认为是“不可接触者”,他们拥有的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也远远超过中国的知识精英。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低贱的种族,连最基本的言论自由都不配享受吗?! 因为没有言论自由,在共产党的独裁统治下,我们的痛苦、冤屈、愤怒,将永远埋藏在地下,如同地震中那许多永远埋在废墟下的尸体一样,腐烂、消亡。 因为没有言论自由,我们常常由于不知道真相而无法为自己做出有利的选择,我们常常因为得到被筛选的信息而变成被利用耍弄的工具和武器,我们的正义感和愤怒常常被引导到那些根本应该是我们同盟的那些人身上去。一个被信息封锁的人只是一颗导弹或一个机器人,遥控器就握在宣传机构的手中。 如果我们被允许说出的话,是亵渎自己的尊严并损害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每天被允许听到的话,是用来欺骗自己以便被操纵;如果我们每天被允许接触的教育,是为了侮辱我们的智商;诸位,你们愿意容忍这样阴黯的日子吗? 多么希望这次的瓮安抗暴,能够激发一些站长的勇气,让他们敢于公然对抗“有关部门”的指示,拒绝执行他们要求删贴的命令。因为网站是站长您的,网络是网民我们的。因为真相让我们觉得安全,因为全面的信息让我们不会成为被操纵的工具,因为我们需要知道真相让我们知道怎样才是有利于自己,我们也需要说出真相的权利,我们需要自己的嘴巴说自己的话而不成为别人的传声筒。@ (http://www.dajiyuan.com) 7/3/2008 8:20:29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7/3/n21783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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