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纪元7月3日讯】凡不是前几期所讲的大类家具皆归为其它类,故品种颇繁,主要有:笔筒、镜台、官皮箱、提盒、微型家具等,其中以笔筒为上品。笔筒出现于明朝嘉靖、万历时期,大都造型简单实用,口底上下相似呈筒状,是案头必不可少的工具和装饰实用品,极具观赏和艺术价值,深得文人墨客的喜爱。到了清代,皇帝们极其重视文房四宝,而笔筒又为其中之首,清代笔筒用材之珍稀,工艺之精湛可以说是登峰造极。 木制笔筒在明清之际较为常见,有紫檀木、黄花梨、沉香木、鸡翅木、黄杨木、红木等。明代木笔筒做工朴素浑厚,刀法遒劲流畅,纹饰以花卉居多。清代木雕笔筒与明代风格截然不同,雕法更加全面,有去地高浮雕,浅刻及浮雕、镂雕、阴刻综合技法,刀法纤巧细腻。所谓的浅刻即对纹饰仅以刻划来表现,虽然没有立体感,但在细腻的刀法下纹饰仍有层次感,与透雕有异曲同工之妙。清代集浮雕、镂雕、阴刻于一身的木笔筒较为常见,此类器物集中表现了清代木雕技艺的成熟与高超。 清代木雕除上述方法外,还有巧妙利用材质本身的形状,稍加雕琢而成的笔筒,突出其天然的韵味。清代的木雕工艺还常用各种名贵玉石、象牙、螺钿等多种原料嵌在笔筒上,具有雍荣华贵的装饰效果。明代木雕名家有孙雪居,清代有吴之璠、黄炳勋、朱清父、周芷岩等人。 竹笔筒在明代中叶之后出现较多,在清代得以高度发展。明代文人屠隆所著专门关于文具之书《文具雅编》中曰:“湘竹为之,以紫檀乌木棱口镶座为雅,余不入品。” 就传世的明清竹笔筒来看,有不加雕饰的光素笔筒,以竹本身的纹理和色泽取胜,朴实无华,素雅大方。有精心镂雕的笔筒,刀法洗练剔透,层次分明,重重叠叠,起伏而多变,为明代竹刻之精品。深刻法亦为明代笔筒刻法之一,其典型特征是纹饰全部陷入笔筒表面之中,有时下剔达七八层,运刀如笔,玲珑剔透。明代竹笔筒有一种浮雕而成的,也就是利用深浅不同的刀法,表现出纹饰的层次感,雕工精细,古朴典雅。明代竹笔筒中还有留青一派,洁净无瑕,有如象牙。明代竹刻名家有嘉定派的朱松邻、朱小松、朱三松祖孙三代,以“深刀刻法,即奏刀深峻,洼隆浅深,可五六层”为主要特征,作品能表现出丰富的画面层次及立体效果,因此在中国竹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有金陵派的濮仲谦,常用盘根错节的竹根,根据竹材的自然形状和特征,用简洁的刀法,略施雕凿,随形施刻,自然成器。清代竹刻名家有浙派的张希黄,留青竹刻技法堪称一绝;还有吴之璠、邓浮嘉、周芷岩、尚勋、潘老桐等人。 镜台为小妆镜台的一种,上可搁置铜镜。官皮箱并非官用,亦不是皮制,乃是指一种体型稍大的木制梳妆箱。一般由箱体、箱盖和箱座组成,箱体前有两扇门,内设抽屉若干。提盒是一种盛放物品的器物,它用对称的提梁托着盒子。微型家具完全仿造实物的式样、材质和工艺,然后把这些同比例缩小成模型,多用作销售时的样品。 中国古典家具在造型、选料、装饰、雕刻、镶嵌上尽善尽美,为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建立了完美的表现形式,因此历代收藏家们竞相珍藏。◇ ──本文转自第75期<<新纪元周刊>>古艺评鉴 http://www.epochweek.com/077/4920.htm(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