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订阅 简体 繁体 2009.11.30
首页 台湾版 香港版 评论 大陆 北美 港澳 台湾 国际 财经 科技 娱乐 体育

副刊 文化 旅游 生活 饮食 医疗 教育 连载 文学 艺术 图片 音像 移民

社区 资料 专题 网闻 论坛 贺卡 动态 天气 广告 突破封锁 投稿 关于我们
新闻主页北美新闻台湾新闻港澳新闻大陆新闻国际新闻科技新闻财经消息台湾地方新闻社会新闻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台国税局:申报已故亲属扶养逃税 将补税罚锾

【大纪元6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五日电)民众逃漏税手段无奇不有!国税局查获有民众利用已故亲属申报扶养尊亲属(祖母)免税额新台币11万5500元,经查获后,不论逃漏金额均应处罚,除核定应补征税额外,并处以漏税额一倍罚锾。

台北市国税局表示,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违反所得税法第 110条规定,未申报或短漏报所得额者,依法应按漏税额处以罚锾,但依“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规定,经调查核定有依规定应课税所得额在25万元以下,或所漏税额在 1万5000元以下,且无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予处罚:包括夫妻所得分开申报逃漏所得税者;虚报免税额或扣除额者;以他人名义分散所得者。

不过,国税局查获以已故亲属申报扶养免税额者,不论逃漏金额多少,均应处罚。

国税局提醒,96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已在 6月2 日截止,纳税义务人如申报免税额或扣除额有误,应尽速办理更正申报。

6/15/2008 3:59:28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15/n2155507.htm

纪元导航主编信箱推荐给朋友打印机版
相关文章

  • 台国税局:继承财产不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 (2008年6月13日)
  • 暑假打工提示身分资料要小心 免遭浮报薪资 (2008年6月11日)
  • 滞纳税款6月1日起 可至便利商店缴纳 (2008年6月11日)
  • 5月遗产税实征55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34亿元 (2008年6月10日)
  • 网路凭证报税成长 北市国税局居全国之冠 (2008年6月9日)
  • 国税局:租赁所得约定短报 因小失大 (2008年6月9日)
  • 台国税局:自宅经营早餐店 应办营业登记缴税 (2008年6月8日)
  • 报税明起每两天加收1%滞纳金 (2008年6月3日)
  • 报税最后一天!百万户纳税人抢今天 (2008年6月2日)
  • 综所税申报今截止 近两成未报税 (2008年6月2日)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