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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纳粹政权破坏和平罪、战争罪、种族屠杀罪以及反人道罪。(Getty Images)
中国“纽伦堡审判”的前夜(上)
访问《血淋淋的器官摘取》作者之一大卫·梅塔斯律师

【大纪元6月14日讯】(新唐人电视台报导)主持人:2006年5月8日加拿大两位律师宣布对中共系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案进行独力调查,在同年的7月公布调查结果:证实了这个星球从未见过的邪恶。从报告公布到现在近两年的时间,两位加拿大律师访问了三十多个国家,呼吁人们携手来制止中共的暴行。我们今天请来报告的作者之一大卫·梅塔斯先生,请他来谈谈这两年来的经历,也谈谈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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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塔斯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欢迎您来到我们的节目。首先,我想观众朋友们都想要听听您的故事,请介绍一下您自己。

梅塔斯律师:我是一个国际人权、移民和难民律师,从1973年开始在温尼佩格做律师,我也同非政府组织一起做人权的工作,像写文章,辩护以及处理案例等,已经做了几十年了。

主持人:我从您的简历看到您为大赦国际做法律顾问,担任加拿大律师协会联邦法庭律师联系委员会会长,南非国际防御救援基金董事,这个表列非常的长,您是如何处理时间的呢?

梅塔斯律师:我努力的做该做的,就是不停的工作,希望最终一切都能做好。我也注重效率,因为工作性质的限制,我就是很难安排固定时间去处理哪些事情。比如说,如果哪天有庭审,我那天就必须出庭,如果在哪一天我被邀请去演讲,我就必须那天去,我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充分利用我的时间把一切都安排好。

主持人:可能有的时候一天工作超过24小时吧?

梅塔斯律师:是的,有的时候的确一天超过24小时。

主持人:您为什么选择了做人权,和移民难民律师?

梅塔斯律师:有几个不同方面的原因,我想,一部分是我最开始行业时处理的一些这方面的案子很成功,开始有了一些客户,这当然让我很受鼓舞,也使我产生了共鸣。说到国际人权问题,它是难民法的一个分支,但显然,我在这方面涉及的不仅仅是难民法的一个部分。

说起来,虽然我的家庭没有直接受到纳粹大屠杀的影响,但是在精神方面,大屠杀对我影响很深,我觉得我想要为这件事做点什么。比如说,要从大屠杀事件中得到什么教训,并从吸取的教训中为后世总结留下一些传统,并依照这些反思去做一些努力。

我自己从对纳粹屠杀的反思中学到了很多,首先是保护难民,还有就是要抗议国际上的人权侵害,不管是在哪里发生的,要审判罪犯,再有,就是禁止仇恨言论。我在做工作和做义工的时候都努力遵守这些教训。

主持人:您是什么时候开始接触法轮功学员的呢?

梅塔斯律师:一部分是通过工作接触到的,我有一些客户是法轮功学员申请难民。还有在做国际人权方面的工作时,遇到了因为炼法轮功而受到迫害的人们。其实,我对这些很了解,因为我做国际人权方面的工作,所以在加拿大有各种各样的受害团体代表来找我,寻求解决方案。法轮功团体也找到我,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持人:当您第一次听说中国迫害法轮功时有什么反应?

梅塔斯律师:我很熟悉中国,因为一直接触人权方面的工作,我知道在中国的迫害问题,在做法轮功学员案子之前,我有很多很多华人客户。我代理过在六四天安门事件中被捕的人,也代理过中国来的逃犯,害怕回到中国会受到折磨,因此可以说我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十分了解。

所以当法轮功学员来找我的时候,不用讲太多,我就可以了解到他们在中国遭受的迫害,因为那样一个信仰团体,很典型的在中国是会面临迫害的。我想,这就是长期做一项工作的好处,我不仅很了解中国的现状,而且也很清楚法律方面的解决办法。所以,我几乎可以立刻的给出一些建议。

主持人:报告发表出来之后,两年中您访问了三十多个国家,这两年您了解到了什么?

梅塔斯律师:我对报告中探讨的问题,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个问题有了更多的了解。因为我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有患者去过中国进行器官移植,都有医生和中国的移植科医生有联系,还有从中国的监狱放出来的人,包括法轮功学员和非法轮功学员,所以有很多证据的积累。

我可以说,我对报告所研究的问题学到了很多。结果,我们就出了第二版的报告,现在我们在着手做第三版。这是我学到的第一点,再有一点就是我了解到了中国政府在中国以外对人权的压制。

在这份报告之前,我对中国政府在境内的镇压很了解,但是,直到这份报告后才开始了解到这种在中国以外的压制,那些手法我以前是不知道的,因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这样做的国家。

其它侵犯人权的国家基本上无视他人,而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把镇压输送到全世界的国家。不是说他们在全世界都像在中国那样的杀人,而是从一些小的方面来入手,像偷《大纪元》报纸等等,每一个事件看起来都很琐碎,但从其发生的范围和持续的时间总体来看,我就可以看到它们的作用和性质,就好像把拼图的每一小块拼起来。

这些在最开始的时候我是不清楚的。比如,中国政府可能会给我们想见的人打电话,说不要见他们,或者取消我们的场地,等等。确实,开始有几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以为是由于巧合,但我们纵观这些事件,你就会发现规律,和对全球范围内对中国人权问题关注力量的冲击。

主持人:谈到中国以外的压制,您在普林斯顿和哥伦比亚大学经历了什么?

梅塔斯律师:在芝加哥、普林斯顿和哥伦比亚大学,领事馆听说了我们的活动。大约有二十个学生,在我们会议之前在芝加哥大学的教室外发材料,但没有进来。在哥伦比亚和普林斯顿大学,学生进来了。在哥伦比亚大学,因为有保安,所以他们没能挂大型的标语,只允许拿小的中英文海报。我不认识中文,英文写的是中国政府诬篾法轮功的话。

之前,他们寄出一封电子邮件,批评我们的报告和法轮功。我拿到了这个邮件,在我的发言中,我把这封邮件和我的反应一句一句读了出来。他们不喜欢听这些,当读到一半的时候,他们的头儿让每一个人离场,于是就一起离开了。

我去过普林斯顿大学两次,一次是去年四月,一次是上星期。这两次都有一群学生举着大标语。去年,我在会场里面,今年我在外面,支持人权圣火传递。学生们举着中共的旗子、大横幅、海报和上面写着报告在撒谎等等。

去年四月的那次,也收到了他们的电子邮件,我想尽可能回答他们,去跟他们沟通。演讲后面有一个问答部分,这是一种跟那些从开始就很敌视,顽固的人们沟通的方式,我认为这很值得。虽然有些人已经形成了一些观念,也应该告诉他们事实。

主持人:问题是在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和芝加哥大学读书的学生,是中国年轻一代的精英。他们在西方国家接受西方教育,人们会认为他们思想开明,接触到自由的信息。您对他们的行为有何看法?

梅塔斯律师:当然,有一部分人是这样,但他们不能代表所有在普林斯顿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中国学生。

主持人:您是说这些人只是很小的部分?

梅塔斯律师:一小部分。因为即使在纳粹德国,纳粹从来没有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但是有人投票给他们。如果中国今天举行民主自由选举,共产党参加竞选,我肯定共产党不会赢得大选,但肯定会有人投票给它。

有些人出于家庭利益、政治承诺与经济利益;有些人被胁迫;有些人从小就习惯于被灌输共产党的宣传,共产党之外的一切东西他们都不相信。总会有人赞成中共的立场。你在中国看到的这些人从小就被灌输“中共等于中国”,有些人就是无法改变,他们把对中共的批评当成是对中国的批评,还认为自己很爱国。

主持人:我发现您使用“大屠杀”这个词,您为什么将纳粹德国和共产中国进行比较?

梅塔斯律师:对,其实没有哪个类比是完全一致的。这两者有一些明显的不同,但是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如煽动仇恨、不受法律约束、屠杀,酷刑折磨,灭绝人性,而且受害人数巨大。共产党中国杀害的无辜百姓,比斯大林在苏联和纳粹德国杀害的总和还要多。

说到奥运会,两者之间也有相似性。奥林匹克火炬始于1936年柏林奥运会。希特勒这么做是为了美化纳粹统治和证明其合法性,现在中国也在效仿。

主持人:您认为中共盗卖活体器官是反人类的罪行,能给我们一些法律依据吗?

梅塔斯律师:反人类罪是一系列的,不只是一项罪行。它们的共同点是有系统、大面积、针对普通平民。我们看到的盗卖活体器官也是有系统、大面积的。没有拿到明确的文件,我们不容易看出它是大面积的、有系统的,只有拿到证据,我们才能认定。

尽管如此,我们可以肯定它是针对普通平民的,而且涉及屠杀、酷刑,所以它符合反人类罪的定义。并且是在歧视基础上的,它针对法轮功修炼人群。

主持人:像您说共产主义不会永存,后共产主义时代会出现,就像针对纳粹德国的纽伦堡审判一样,被告在后共产主义时代将面临什么?

梅塔斯律师:当然,这要看如何处理后共产主义时代。比如,普京执政的俄罗斯是后共产主义,但是没有一个斯大林时代的罪人接受审判。在其他国家,比如,塞拉利昂与柬埔寨正在审判那些罪人。我呼吁后共产主义的政府对那些罪人进行审判,不光是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应该对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进行审判。我认为,这是重整社会重要的一环。

那些还没有采取实际行动的国家,由于不敢面对历史,导致他们在管理上面临着很多问题。今天的俄罗斯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就是一个例子。

(待续)

转自《新唐人电视台》—《时事论谈》节目(http://www.dajiyuan.com)

6/14/2008 8:47:41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14/n21542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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