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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犯罪将受法律制裁
州参议员:美法律保护境内所有人不因信仰被仇视

【大纪元6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纽约报导)针对法拉盛事件,纽约州参议员亚当姆士(Eric Adams)在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中领馆必须意识到这不是中国,这是美国。仇恨罪在这儿是不被容忍的,不仅美国公民,司法也不容许仇恨犯罪。”

艾立克州参议员表示:“任何落脚在这自由土壤的人都在美国法律的保护下,不允许因种族,宗惟或信仰而遭到歧视和仇恨。”

艾立克参议员强调,必须向仇恨罪犯传递清晰讯息:所有仇恨罪犯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艾立克认为,包容及容忍多元化是美国精神。他说“我们得联合各方声音,指出皇后区的事件在纽约是不被容许的。”

联邦众议员米科斯(Gregory Meeks)反对所有仇恨罪,并表示,反对仇恨法轮功的罪行,也愿意为此发言。(http://www.dajiyuan.com)

6/13/2008 11:28:05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13/n2153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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