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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去年以行动支持香港的七一游行(胡佳提供)
各界谴责中共重判胡佳
港团促中共兑现申奥承诺 国际记者联会吁释放胡佳

【大纪元4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李真香港报导)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星期四(3日)遭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诬衊判刑3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强烈谴责中共利用法庭打压异己,要求中共兑现其改善人权的申奥承诺。国际记者联会亦谴责中共判胡佳入狱,并要求中共撤销对胡佳的判刑。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行径,他表示胡佳长期以来不断披露中国内地人权的状况以及社会的黑暗面,中共对其重判再次显示其压制一切反对声音的独裁本质。

何俊仁说:“因为今日中国(中共)政府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它害怕恐惧外界知道真相,所以它要掩住胡佳的口,不让他说话。通过压逼胡佳要他恐惧、要他闭口。同时杀鸡儆猴,告诉其他人,如果你不断向国际社会披露一些不利于国家(中共)形象的以及所谓影响社会和谐的讯息,都会受到同样的法律制裁,这表示它们决不手软,对这些会批评中共政府的声音都会完全加以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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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右)和北京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高律师因为法轮功三度致公开信给胡温等中共领导人,以及协助上访民众打官司,而于去年遭中共诬判5年后获缓刑,但至今下落不明。(大纪元资料图片)

何俊仁并批评中共一贯将法庭作为其政治工具打压异己:“今日在中国法庭不是独立的机构,换句话说,中国的法庭不像西方国家享有司法独立和有真正独立的司法审判权,法庭很多时候受到政治行政的干预,甚至法律成为执政者一个政治行政的工具和打压异见人士的工具。所以依法办事变成是,中国(中共)政府将法律变成一个统治和打压不同政见人士的一个政治工具;所以它利用这个工具,来处理一些它想处理的人,这个都可以叫‘依法办事’。”

因此,何俊仁认为目前大陆的维权律师已经无法透过法律得到公正的判决:“大家知道在法庭里面根本就没有希望,是个死胡同。我相信一个法官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从头到尾没听律师讲话,没听证供,已经有了指示,怎么裁决,甚至可能判多少年已经有了答案,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是这样。”

何俊仁不排除中共在临近奥运时,将胡佳等异见人士作为政治筹码,要求国际社会支持北京奥运。

他说:“它们可能一方面将他关押,另一方面,如果奥运期间国际上的压力一路一路增加,它们未必不会给他(胡佳)假释,放松压力。它会多些筹码跟国际社会交换和磋商,到时候变成它可以将一些著名的政治犯释放,致使外国的政要可以很骄傲的跟人家说,我已经努力透过同中国(中共)政府的对话,逼使中国政府能够改善一些人权的状况,所以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参加奥运的开幕礼,以及支持奥运的活动。”

不过,何俊仁表示,中共当局欲藉北京奥运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目的难以奏效:“大家知道共产党(政权)不是经过选举产生的,它没有统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它希望透过国际形象的提升,由外转内,加强其在国家领导的地位,但是发觉国际社对其如此迫害自己的人民感到忿怒,和加以谴责的话,就算你奥运成功,只是某一方面成功,你的领导人在国际社会的眼中,其地位难以得到尊重。”

他还表示,关注组将联同其它国际团体,向中共施压要求其兑现改善人权的申办奥运承诺。

另外,国际记者联会谴责中共判处胡佳入狱。国际记者联会亚太区总干事积琪莲·柏克(Jacqueline Park)表示,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根据定义含糊的控罪判处胡佳入狱,此举更彰显中共政权没有遵守申奥承诺,意图制止或禁止人民表达异见声音。国际记者联会要求中共政权撤销胡佳的判刑。

积琪莲·柏克又指,从胡佳及其他人士因表达独立意见而被判入狱,或中共驱赶在拉萨采访的香港及外国记者,以及禁止他们进入西藏及其它藏族聚居的地区采访的事件中,证明中共准予海外传媒有自由采访的承诺,根本是空谈。国际社会必须要以强硬态度,促使中共承认国际人权标准中包括表达自由及新闻自由。


胡佳和妻子曾金燕(胡佳提供)

现年35岁的胡佳,去年12月27日被扣押至今年1月29日,方正式被中共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被指在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向美国注册的中文网站“博讯”,就国家体制、民主及维权事宜发表评论或接受海外媒体访问而遭受指控。胡佳发表上述评论时,一直受到当局家居监视和窃听。

法院外,有逾百名市民及记者聚集,他们均不获准进入庭内听取判决。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指出,胡佳表示不愿上诉,但代表律师李方平则指,有关问题尚未决定。

需独力照顾数个月大女儿的曾金燕说,自从胡佳被拘捕后,她至今一直被当局家居软禁,而胡佳自2006年起至今,已丧失自由超过600天之久,所以应该现在立即释放他。 

今年1月6日,超过1百名国内人士,包括维权律师、作家及维权人士致公开信予中共人大,要求修订现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认为现有法例践踏每名市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根据中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每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均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及示威自由。”(http://www.dajiyuan.com)

4/3/2008 9:19:56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3/n2069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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