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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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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新闻 > 台湾地方新闻 台林务局:清明扫墓祭祖 备妥水袋防森林火灾 【大纪元4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三日电)清明时节,家家户户都要扫墓祭祖,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提醒民众,扫墓祭祖时要特别注意防火,并尽量避免焚烧纸钱或燃放鞭炮,以免因处理不慎而延烧,造成森林大火,手边最好要准备水袋,万一刚发生小火势便能派上用场,也可用土石或带叶子的树枝拍灭火势。 若不幸造成延烧,在火势刚发生范围尚小可自行扑灭之阶段,民众可就近用水源,土石或以带叶子的树枝直接当作火拍灭火。 林务局指出,虽然林火发生可能是无心所致,但也必须受罚,依照森林法第53条罚则规定,失火烧毁他人森林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还要支付救火费用、林木损失及复旧造林费用。若发现森林火灾务必即时拨打0800-000930 (您您您救山林)或拨119消防中心,尽速派员救火。 4/3/2008 6:13:21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3/n2069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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