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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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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考试院修公伤慰问金办法 纳入高危险人员 【大纪元4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十七日电)考试院院会今天修正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第七条,将实际从事弹药制作、生产及测试且具高度危险性的工作人员,纳入得办理额外保险对象。 他表示,有关执行特殊职务者,是指依灾害防救法执行救灾或灾后重建且确具高度危险性工作的人员,或依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防治工作须直接与感染者接触的相关人员,并未包括从事弹药技术高度危险性工作的人员。 张俊彦指出,经考量办法订定意旨及实务运作需要,这次将实际从事弹药制作、生产及测试,且具高度危险性的工作人员,如国防部军备局所属中山科学研究院及生产制造中心等人员,纳入得办理额外保险对象。 4/17/2008 5:35:20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17/n20856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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