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版 | 订阅 | 简体 | 繁体 |
|
2009.12.8 |
![]() |
|
||||||||||||||||||||||||||||||||||||||||||||||||||||||||||||||||||||||||||||||
| 新闻主页 | 北美新闻 | 台湾新闻 | 港澳新闻 | 大陆新闻 | 国际新闻 | 科技新闻 | 财经消息 | 台湾地方新闻 | 社会新闻 |
|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台教育部:幼托整合 幼儿园收二至六岁儿童 【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十五日电)教育部次长吴财顺今天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报告幼托整合政策推动情形。吴财顺表示,教育部规划将幼稚园与托儿所整合为招收二至六岁儿童的“幼儿园”,并将零到二岁的托婴中心及国小课后照顾纳入规范,提供儿童同享教育与照顾的服务,满足家长教保需求。 吴财顺指出,除招生重叠,幼稚园与托儿所在设备要求、班级编制、聘用人员等项目标准不一。教育部为整合儿童自出生到进入国小前的教育及照顾服务,规划将幼稚园与托儿所整合为招收二至六岁儿童的“幼儿园”,并将原本归属内政部的托婴中心纳入教育部规范。 另外,为填补家庭及机构教育无法达成的照顾需求,教育部也将国小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的课后照顾服务一并纳入规范。 与会的国民党立法委员林正二质询指出,托儿所教保人员在待遇及福利上都远不如幼稚园教师,幼托整合未来应如何保障这些教保员的权益? 吴财顺表示,教育部将根据“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将幼儿园专业人员分为取得教师证的教师、修习幼教保学程或辅系的教保员及助理教保员,让幼儿园人员任用资格一致化。 国民党立委李庆安表示,教育部将零至二岁幼儿的托婴及国小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的课后照顾都纳入幼托整合,把饼做得如此大,恐会延误幼托整合执行进度,建议教育部应先完成二至六岁的幼儿园幼托整合,再逐项整合其他部份。 4/15/2008 12:53:00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4/15/n208263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