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艺术家周宁判刑5年妻子被拒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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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安娜采访报导)一个中国优秀的艺术人才,一个为了残疾聋哑人奉献自己青春的青年,一个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周宁,被无罪判刑5年。他的妻子两次到监狱探望,因为具有同样的信仰而被监狱违法剥夺了探视权。

周宁的妻子萧义霞告诉记者:在周宁被判刑后,她曾两次去泰安监狱探视。第一次是和律师同去。但是因为萧义霞也修炼法轮功,为此而被狱方拒绝会见周宁,那次律师也不让见周宁。第二次,萧义霞和周宁的父亲同去监狱,周宁的父亲见到了周宁,但是萧义霞还是以同样的理由被拒绝会见周宁。

2007年9月12日早晨,济宁市公安局郭洪涛及济宁市刑警“610”的人闯入周宁家,绑架了周宁、萧义霞和不满两岁的儿子、周宁的学生,以及前来看望周宁妻儿的四位外地法轮功学员。

济宁警察用钥匙非法打开周宁租住的房屋大门,闯入屋内,不由分说上前就勒住周宁的脖子,另有几人上前殴打,周宁被打倒在地后,几名警察同时按住周宁的胳膊, 踩住周宁的腿,一名警察同时用脚猛踹周宁的腰,致使周宁腰受伤,身体无法挪动,之后警察把周宁的双手反背在身后用手铐铐住。周宁被押往济宁南辛庄派出所,铐在铁椅子上,锁住双手双脚。警察多次非法审问,周宁始终拒绝回答并绝食抗议迫害,期间被警察押往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强行灌食,危及生命再进行急诊。

在法庭审判时,周宁的律师李苏滨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周宁给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中也写道:“对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坚持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而判我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我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我认为这是根本不成立的。”因为:“《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我自始至终认为判决是违反宪法的,强加给我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我无罪。”

然而,无罪的人最终还是被判成有罪。他成立的艺术工作室彻底毁坏;学生全部流失;没有了家,房子被没收;财产被抄得一无所有;妻子现借住在亲戚处。

最后萧义霞希望通过媒体向社会呼吁:对于法轮功的迫害在中华大地上已经将近10年,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因为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现在这个迫害每天还在持续着,那些好人还在被关押着。他们在监狱里受到的迫害是无法想像的,希望社会关注他们的处境。呼吁正义的人们帮助尽快结束这场迫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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