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马英九十六日出席中华民国宪法学会97年度会员大会致词时表示,在做在野党的时候就赞成集会游行法修为报备制,不会因为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中央社
集游法修法 马英九:支持修法但权在立法院

【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六日电)对于“野草莓”学运要求修改集会游行法的诉求,总统马英九今天表示,他从台北市长任内就支持修改集游法,当了总统后,也愿意听听其他声音,但是否修法,权力在立法院手上。

马总统今天参加中华民国宪法学会九十七年度会员大会活动致词时,对于自由广场前“野草莓学运”修改集会游行法的诉求,提出上述看法。

马总统表示,一直以来他都赞成修改集游法,贯彻“事先登记制”,让维护治安的警察,可以做好万全准备,以防止意外发生;现在他当了总统“脑袋没换”,还是一样支持修法。

马总统说,他在八年台北市市长任内,曾有人发表刺马言论,还申请集会游行,而且地点就在市政府办公室楼下,但他还是核准,让不同的声音,能够有发声的管道。

对于学生诉求,马总统强调,很愿意听听学生的意见,但是不是就能够通过修法,还需要由立法院来决定。

美东时间: 2008-11-16 02:19:58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11/16/n2330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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