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秀:研议缩短卸任首长迁出官舍时限

【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长陈清秀今天在立法院表示,现行法令规范卸任首长迁出官舍期限为三个月,但实务上发生影响新任首长公务推动的情况,人事行政局将修法缩短卸任首长迁出官舍期限。

陈清秀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曹尔忠质询指出,目前首长迁出、迁入官舍的规范是依据“中央机关首长职务宿舍管理要点”执行,规范卸任首长迁出官舍期限为三个月,确实长了一点,影响到新任首长公务推动,人事局已研议修改法令缩短卸任首长迁出官舍时限,但会考量卸任首长的搬迁所需时间。

另外,陈清秀在委员会报告“人事行政局暨所属机关九十八年度施政计划及收支预算案”指出,九十八年度岁入预算编列新台币四千八百四十一万一千元,岁出预算编列三十四亿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元。

预算案岁入部分,委员会全数照列;岁出部分,委员会小删三百六十万元,被删除的主要项目是公务人员网路心理谘商服务预算两百万元。

美东时间: 2008-10-27 04:23:43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10/27/n23105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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