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订阅 简体 繁体 2009.12.1
首页 台湾版 香港版 评论 大陆 北美 港澳 台湾 国际 财经 科技 娱乐 体育

副刊 文化 旅游 生活 饮食 医疗 教育 连载 文学 艺术 图片 音像 移民

社区 资料 专题 网闻 论坛 贺卡 动态 天气 广告 突破封锁 投稿 关于我们
娱乐主页明星--内地明星--港台明星--日韩明星--欧美影视--华语影视--环球乐坛风景线

首页 > 娱乐 > 明星--内地

“伪”是2007年让很多人头疼的一个字
BBC透视中国:演艺明星的诚信危机

作者:江迅


【大纪元1月2日讯】即将过去的2007年是可悲的一年,悲的是:这世界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在中国,食品药品作假,矿难死亡人数作假,学者论文作假,教授学历作假,离婚结婚作假,新闻发言人的发言作假……

有趣的是邻国日本百姓竟然也都为社会上的作假烦心。日本汉字能力鉴定协会12月12日宣布,在其举办的"年度汉字"评选活动中,"伪"以最高得票毫无争议地成为最能反映日本世态的年度汉字。

在这家协会回收的9万多件问卷中,有16550票选择"伪"字,作为2007年的年度汉字,占全部问卷的18%,排名接着是"食"、"嘘(谎言)"、"疑"、"谢(道歉)"、"变"和"政"等汉字。

这一年,日本人看到越来越多的作假,安倍政府的多名内阁大臣爆出丑闻,5000多万份国民养老金记录不翼而飞,"白色恋人"、"不二家"等知名老字号产品相继造假。难怪日本人说,这个"伪"字令人愤怒,2007真是一个困惑的年份。

**明星造假

"伪"字在韩国社会也是个热门字眼。就说娱乐圈。2007年,韩国娱乐圈不少红极一时的明星,转眼间声誉暴跌,艺人人气急剧下降。主要是:或学历伪造丑闻,或造假逃避兵役,或为高利贷企业做广告,或在电视节目中撒谎等。

韩国演艺圈名流的学历问题,申正娥是2007年第一个被爆出学历伪造的艺人,接着是演员张美熙,歌手朱英勋,艺人崔民秀、江锡、崔化晶、吴美熙等。

卷入韩国高利贷公司广告风波的明星有崔民秀、崔秀钟、金美丽、卓在勋、韩彩英、金荷娜等,他们都是这家公司的代言人。明星的公众形象大大失分,诚信遭观众质疑。

记得,2007年4月台湾破获了一起利用艺人代言推销伪药的集团诈骗案,至少有36名艺人牵涉其中,多人被捕。

当时警方估计,该集团8年来诈骗了超过200万台湾民众,诈骗金额至少10亿台币,有不少被害人食用了该产品后,发生腹泻、肾炎、头痛胸闷、肺部积水等后遗症,甚至有人肾衰竭。台湾涉案明星因此遭法律严惩。

诚信危机

在中国娱乐圈,名人正面临诚信危机,众多明星都被伪劣虚假广告弄得焦头烂额。

由莫文蔚、大S、林心如、林忆莲、萧蔷等任代言人的日本某品牌多项化妆品,近日被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查出含有禁用成分。

之前,解小东、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被国家工商总局叫停;葛优代言的"亿林木业"涉嫌北京最大的传销案;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定为问题产品。

演员傅艺伟代言的"锅王胡师傅",被有关部门查出是成本不过数十元人民币的普通铝合金锅;明星田亮代言的跑步机品牌SH-5210,存在工作温度下漏电的严重问题,被上海工商局查处。

张光北代言的鼻炎治疗仪、刘嘉玲代言的紧肤抗皱精华乳、文清代言的医疗器械等都被投诉。

虽然社会各界对明星伪假代言的指责不断,但明星们似乎依然一意孤行,造假事件屡见不鲜。

欧美规则

美国法律规定,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即明星必须是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将会面临重罚。

欧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也规定,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将遭受牢狱之灾。这就让欧美广告业界普遍认同"明星光环不等于商品信誉"。欧美广告很少靠明星的脸拉动人气。

在加拿大,代言者必须遵守《广告标准准则》第七条,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该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有充分事实依据,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

在日本,如明星代言伪劣产品,不仅要向社会公开道歉,在很长时间会得不到工作。

因此,在欧美,即使是收视率高的电视频道的黄金时段广告,也很少有明星形象,他们大多出现在时尚和体育杂志里,很少会与某产品挂钩,请电视主持、体育教练做广告更闻所未闻。

九成九商业广告的主角是普通人。如果用支付代言巨额投资,制作一条有创意的广告,反而能吸引眼球。

麦当劳的本土广告,只是汉堡包加上几个饿肚子的伙计,在中国就需要出现几个靠吃麦当劳过日子的大明星,这是对中国消费者智商的侮辱。

商标脸

今日中国,整个社会对娱乐的空前需求,请明星作商标脸的广告蔚然成风,由此多了一夜成名的机会,动辄上百万的代言费,成了明星的生财之道。

对艺人而言,这种挣钱方式实在太容易,不需要修养,不求艺术造诣,摆个样子即可。

很多明星动辄信口开河、谎话连篇,在利欲熏心下,不作调查就乱接广告,令代言产品充斥水分。

明星用自己的信誉为伪假产品代言,无异于助纣为虐。随着问题产品的曝光,代言伪假广告的明星也成为"问题明星",其诚信度也遭到公众的质疑。

一个人信誉维护不易,下跌却会很快,诚信危机一旦爆发,"问题明星"在公众心目中已经一钱不值。

前不久《东方时空》栏目对明星代言广告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6%的消费者不喜欢某明星代言的不孕不育医院广告;在明星叫卖的药品和保健品中,96%的消费者不相信明星真用过。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次"广告公信度"网上调查显示,80%网民认为"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应承担责任"。65%的网民在回答"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宣传的总体评价"时,不信任的占65%。

与台湾的"明星代言伪药被捕"事件相比,中国大陆对明星伪假代言的惩治,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可见,仅仅靠社会舆论来规范明星代言是不够的。

目前,中国法律规定违法广告的民事主体只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对广告演员的规定还是真空地带。这意味着即使广告有虚假成分,明星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看来这方面的立法应加快步伐推进。

(http://www.dajiyuan.com)

1/2/2008 3:24:17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1/2/n1962530.htm

纪元导航主编信箱推荐给朋友打印机版
相关文章

  • BBC透视中国:你“兔子三狡”啊? (2007年12月10日)
  • 何清涟:民众是“金牛”还是政府的服务对象? (2007年11月16日)
  • 永远放不下担子 看看中国父母的背影 (2007年10月23日)
  • 十七大不管谁上谁下 百姓唯独看重民生 (2007年10月15日)
  • 【透视中国】吴国光:无法通过的“窄门” (2007年10月15日)
  • “心情不好”成中国白领流行病 (2007年10月8日)
  • 中国"笼养小鸟"还会玩老鹰捉小鸡吗? (2007年8月6日)
  • 马建: 不该推卸的责任 (2007年7月28日)
  • 中国令人心惊的奢靡之风 (2007年7月24日)
  • 透视中国:一则没引起特别关注的新闻 (2007年7月11日)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