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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上路 大陆台商将重新洗牌

【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国新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导(一)(中央社记者王曼娜上海特稿)中国新劳动合同法今年元旦上路,大幅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在大陆的大型台资企业大部份按照新法与员工签订新合同,中小型台商则被迫在产业升级、缩小规模或迁厂到东南间作抉择,否则只有倒闭走人。新法对大陆近八万家台资企业极可能带来“洗牌”效应。

中国大陆台商企业联谊会会长张汉文对中央社记者表示,大陆各地台商会长反映,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台资企业的平均劳动成本将增加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广东的台资企业更是将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

据悉,目前广东有两万家台资企业,其中一半是劳力密集型来料加工企业。过去广东各地执法不严,大部份台商并没有依旧的劳动法对待员工,所以台资企业经常发生劳资纠纷及罢工事件。

新劳动法生效后,广东各地加强执法,使中小型台资企业劳力成本增加百分之五十,加上去年中国实施多项政策,包括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征收国土使用税、限制加工贸易等,导致广东的台资企业经营雪上加霜。

为了因应经营成本上涨,广东大型台资制造企业开始转型或搬迁至越南及柬甫寨等地;部份中小型台资工厂在劳动法实施前先把老员工辞退或重新签约为新入职员工,以回避新法有关工作满十年员工可以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规定。

深圳台商企业协会会长黄明智指出,中国制定新劳动合同法时并没有考虑广东的实际情况,因为广东外资企业大部份员工是外地人,他们在广东打工都希望多加班赚钱回家乡,现在新法规定员工每月加班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不符合广东劳工的实际需要。

他认为,中国新的劳动法中许多对保护劳工的规定超过世界标准,许多广东台商脚步跟不上劳动法的要求,新法对他们形同致命的一击。

张汉文及黄明智都认为,农历新年后,广东劳力密集型台资企业将出现关闭潮,一些没有经济实力的来料加工型台资企业,为免春节后要支付员工年终奖金及租金等开支,春节后干脆关闭企业走人。

不过,福州台商协会会长庄福池表示,福建省政府一向执法较严,以往福州大部份台资企业都按照旧的劳动法给予员工加班及应有的福利,新的劳动法实施后,虽然增加劳动成本百分之二十,但还是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所以福州并没有出现台商撤资及关闭企业现象。

据悉,上海的台资中小型企业不敢明目张胆规避新的劳动法,而是找一些藉口辞退老员工;部份原本计划在上海扩充企业规模的台湾IT产业,也打退堂鼓;上海大型台商制造业为降低劳动成本,已开始转投资商业及流通服务业,但至少并未关闭企业。

不过,在中国设厂的台湾上市公司因为影响力较大,普遍贯彻执行新的劳动法。其中拥有数十万雇员的台资富士康集团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已与数万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将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面对新的劳动法,中国的台商制造业可以选择将企业搬到劳动成本较低的中国内陆地区或东南亚国家;但服务业台商做本地生意,搬迁等于退出现有市场。因此,台资服务企业唯有精简人员及缩小规模,以及发挥员工最大效益,以增加营业额来弥补劳动成本上涨。

在中国从事咖啡连锁店的台湾真锅企业公司总经理张振德表示,按照旧的劳动法,台商在大陆经营服务业支付的实际用工成本包括福利及社保基金在内,是员工薪资的一点六倍;新的劳动法生效后,实际用工成本是薪资的两倍,加上员工离职等补偿,服务业的营运成本将增加百分之四十。

过去上海的服务业台商都把住房津贴包含在薪资中让员工自己租房子,新劳动法实施后,员工各项劳保福利都按薪资计算,台商只好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住房津贴,现在大型台资企业有能力为员工兴建宿舍,但小型台资企业只能在社区租房子给员工住,面对上海房租持续上涨情况下,台商只能让很多员挤住一间房子。

据悉,新劳动法实施后,服务业台商都不敢给员工加薪,因为加薪意味着所有劳保福利都要增加,不加薪却让员工没有归宿感,造成台资服务业员工的离职率居高不下。

张振德又说,以往中国许多服务业经营者并没有严格执行旧劳动法,造成服务业以降低价格恶性竞争。新法实施后,每家服务业的劳动成本都浮现出来,服务业已开始进入“洗牌”过程,如果聘请人手较多的服务业无法精简人员及缩小规模,就要面临关闭被淘汰出局。

日前中国各地台商会长会曾针对新法集会讨论,他们普遍认为新的劳动法只保护劳动者权益,而缺少考虑资方的困难。由于新法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台商担心会造成劳资矛盾及对立增加,不利营造社会及企业和谐气氛。

不过,上海台商企业协会秘书长陆笑炎表示,新的劳动法实施之前,该协会经常处理上海台资企业劳资纠纷,协调劳资双方进行沟通。新劳动法实施后,劳资纠纷及矛盾与以前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他认为,随着中国社会民主意识的增强,劳资矛盾及纠纷会逐渐增加是正常现象。台商协会只能帮助台商会员以稳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新的劳动法,以及协助台资企业处理新法实施后在企业人事管理上出现的纠纷及矛盾。

尽管上海有近七千家台资企业,但很少台资企业设立工会,大部分台商对设立工会有顾虑。不过,陆笑炎认为,工会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按规定每个企业都应该成立工会。他认为,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上海越来越多台资企业会设立工会。

鉴于中国劳动法还要制定实施细则,在中国的台商协会即将成立专家小组,收集大陆各地台商协会调查台商对劳动法的看法及专家的建议,再向中国法律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及劳动部提出具体建议。

1/18/2008 7:24:42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1/18/n19821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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