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前必须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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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前必须保障人权

作者:孙文广等


【大纪元8月14日讯】奥运精神是和平、公正、民主、保障人权。2008年奥运预定在北京举行,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必须改善国内人权状况。不能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政府,无权主持奥运会,为此我们向中国政府提出:

(一)释放政治犯、信仰犯,停止政治迫害和宗教迫害。

(二)废除中国劳教制度。该制度允许政府不经司法程序,剥夺公民人权。50年来劳教所已关押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公民。

(三)开放报禁,确保言论、出版与新闻自由。停止对境外媒体的封锁、干扰,废除禁止民间安装室外电视天线的罚款规定。

(四)废除“一胎化”暴力计划生育政策。该政策严重侵犯妇女、婴儿及家属的人权。

(五)平反冤案。中国很多冤案至今没有平反,受难者及家属长年蒙受冤屈和痛苦。重大冤案必须尽快平反,这些冤案包括:六四冤案、法轮功冤案、右派冤案、暴力计生冤案等。

(六)坚决贯彻物权法,停止野蛮拆迁和对私人产权包括使用权的掠夺。

(七)禁止剥夺中国人合法出、入境权利。目前很多中国人因政治观点、宗教信仰而被禁止出境或入境。

(八)反对酷刑。中国存在各种酷刑,必须制止。

中国政府如果不解决以上问题,北京奥运会势必遭到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抵制。

签名:史若平(山东大学)李昌玉(山东大学)孙文广(山东大学)胡逢曜(交通大学)滕彪(中国政治大学)王怡(成都大学)

(签名者按年龄排序,有在大学任教的青年教师,也有退休教师)

2007 年8月1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8/14/2007 10:48:33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7/8/14/n1801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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