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可超越宪法特权 民众起诉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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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超越宪法特权 民众起诉全国人大

【大纪元9月21日讯】9 月1日和2日,多名北京人士代表一百多上访民众,将起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诉讼状递交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他们状告全国人大偏离宪法、甚至违背宪法立法、人大放任政府官员、公、检、法犯罪而没有力行监督责任,对公民权利不尽保障职责之罪。北京市民马捷民,现年五十九岁,原来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搞计算硬的研究工作两千年退养,他是起诉人之一。本台记者蔡红对其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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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为什么会产生状告全国人大的想法时说:宪法中规定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人,国家机关和组织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然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情况,同宪法的规定却是很不相符的,我们必然联想到,人大他的作用,它没有发挥保护人民权利的职责。他渎职,我们就要对他进行起诉。

同时马先生列举了三个事例加以说明:

第一,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拆迁改造活动,已经持续了10年,10年期间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没有一部拆迁法出台,任由地方的腐败官僚,去以没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的规章,任意的侵害公民的财产权,私有权。全国很多的人流落街头,无家可归。使我们联想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然有监督政府依照宪法行政的权利,那么为什么不对政府的这种行为进行监督呢? 政府的举措明显是对宪法的违反,是对公民的人权侵犯,但是人大肩负著的职责没有尽到。所以说我们要对全国人大进行控告。

马先生在第二个事例中说道:在57年我们国家推行社会主义改造活动,这个运动当中把原属于产权人含辛茹苦,靠勤劳营造起来的私有的房产一律都收归了国家,收归了国有,这种社会主义改造的举措,实际上就是对公民财产权的藐视,对宪法的违背。在这些为问题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旗帜鲜明地表明他的立场和他的态度,但是我们的人大代表沉默不语,他既不讨论,也不过问,也不报道。马先生继续说道:这完全背离了人民选他们做代表的宗旨,违背了人民对他们的期望,赋予他们职权的内涵,以及他们藐视宪法。 我们不能赞成全国人大的这种改变,我们的房屋被没收,我们向国家各个机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是人大代表始终没有表明他们的态度,他违背了我们对他们的期望,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他们没有尽到责任。 他渎职,所以我们想到要控告他。

再有,目前我们国家颁布的有200多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管理条例和各个部委机关颁布的单项的条例法规,还有一般性的政府他们制定的规章和所谓的办法制度,明显的存在大量的侵占国家,违背宪法政策上的规定,人大有撤销一般性地方性政策的权利,但是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没有做这样的工作,他对地方性规章存在著大量的违反宪法的地方性规章没有经过审查,他没有废除一项地方性,与宪法相冲突的,地方性规章的规定,他没有尽到宪法第35条规定的所赋予公民的这些权利。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如何使人大有效地纠正目前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甚至还有一些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时,马先生说:谈到这个问题,也就不得不谈到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问题,在一党专制这种制度下要想彻底地纠正这种有法不依,以言代法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了。所以要能够真正彻底的实行依法治国,这种政治体制必须要废除,在一党专制的这种制度下,实现不了依法治国的目标。

记者: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的权利机关,您认为在中国起诉他的可能性大么?

马先生:我觉得目前是不可能了。目前在我们国家没有一个宪法法律有这种特权。因此他们是不会受理我们这个案子的。我们到全国最高法院去递交我们起诉状的时候,接待我们的人员就告诉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你们选举产生的,他和你们之前没有代理的关系,他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连我们法院都要受他们的领导,我们怎么能够受理你们起诉他的案子呢?就是我们的这种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不解决,我们的起诉不会有人受理的。但是我们坚持这么做,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让他们认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没有尽到责任,他没有尽到保护人权的责任。

马先生说他们这种行为是想唤起社会的民主意识,让人们知道老百姓有这权利。他们还要继续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
任何维护自己权力,促进中国民主事业进程不是一做而就的。 我们今天起诉全国人大只是我们争取我们自己权力的一个小小的步骤,我们还要继续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我们还会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

近日在庆祝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十周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讲话。提出了「依宪治国」的概念。依宪治国将充份保障公民享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让我们共同关注事态的发展。

这是希望之声记者蔡红采访,俞珊为您主持报道。谢谢您收听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天下纵横>节目。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9/21/2004 6:25: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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