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新闻”卢昱宇被重判4年 李婷玉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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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曾持续关注大陆群体维权事件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3日被中共判刑四年,他坚持自己无罪,当庭表示要上诉,当天律师便向法庭递交了上诉状。其女友李婷玉此前已被取保获释,但目前仍下落不明。

卢昱宇于去年被中共当局控以“寻衅滋事罪”,今年6月23日此案在云南大理开庭,庭审从上午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才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判,卢昱宇坚持不认罪。

8月3日,卢昱宇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大纪元记者致电辩护律师萧云阳,他在电话中表示,昨天的判决他没有到场,不便多做评论。

记者再致电另一位辩护律师王宗跃,电话无法接通。

王宗跃在网上发布的办案小记,称这四年判决虽在预料之中,但相对认罪判缓的同案亦实属较重。“下午去看守所会见卢昱宇,我说今天上午对你宣判的刑期有点重了,他气色较好并无沮丧地说,他们要判多少那是他们的事,也有所预料,但自己是无罪的,要坚持上诉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律师当天便向法庭递交了上诉状。

坚持信念无罪

6月23日庭审结束后,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在推特上表示,在这以真为罪的国度,他(卢昱宇)已经做好准备承担后果。“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是3到5年。卢昱宇说,他做非新闻3、4年,他愿意以3、4年的时间坚持他的信念,承担后果。他认为他的行为没有罪。 ”

王荔蕻认为,“卢昱宇在民间各种做媒体的人和机构当中,当得‘NO.1’了。真实、严谨、勇气无出其右。 ……一个害怕真相、对所有敢于说真话的人施以酷刑、监禁、逼迫的‘国’,有什么脸面立于世界?有什么资格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里挥舞否决权大棒,一再挑战人类底线? ”

而“非新闻”另一创办人李婷玉,据她的家人说,李婷玉今年4月被当局“秘密审讯”,但目前仍下落不明。

“非新闻”推特账号截图。
“非新闻”推特账号截图。

卢昱宇、李婷玉小档案FF

卢昱宇,1979年生于贵州遵义,大学肄业。其女友李婷玉为中山大学翻译学院英语专业,大学时发表论政文章而多次遭国保约谈,在压力下被迫退学。

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自2012年10月开始对群体事件搜索与统计。每日整理记录大陆各地的公众抗议事件,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并在不同的社交媒体上发布。

他俩居住在云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为“非新闻”的推特账号(@wickedonnaa)。此前他们曾多次受到警察恐吓,并几次被逼迁。#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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