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教师维权 政府校方设套 归国高知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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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综合报导)7月初,厦门大学部分教职工为了房子集体上街维权的事,再次敲醒警钟。“能兑现的才是真的,白纸黑字写清楚的才行,口头的不靠谱”,网友们纷纷在朋友圈分享这一信息。

近些年来,中国国内高校开始侧重招收海外有留学背景的青年人才回国,除了高工资,还许诺职称、科研经费以及住房等优惠条件。对处于事业上升阶段和结婚育儿年龄的青年人来说,这些条件具有极大的诱惑。

但在当下的中国,大学对高知的许诺常常不能兑现。参与上街维权的厦大教职工中,或拥有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或从海外留学归来,因为校方允诺的房子前后出入太大,被迫集体抗争。

7月2日晚,约200名厦大教师和家属走上厦门最繁华的中山路,打着“产权”的横幅,喊出“人才房坑人才”的口号。“以人才房的名义,用商品房的价格(买入),实行保障房的管理”,一位厦大教职工的家属总结他们的遭遇。

根据网络上流出的一手资料,导致厦大教师维权事件的原因有四个:一是校方在卖房时未说清楚合同和条款,存欺瞒性;二是当年付高价买入的房产,如今收益与成本太不匹配;三是人才房是保障房、业主只有有限产权,在继承、转让上受限制;四是校方与政府的后续处理方式令人心寒。

“我们不是刁民……没想到如今拳头+恶语落到了我们自己头上”,网络上《厦门大学教授维权文书》这么开头。

买的是人才房 卖的是保障房

对归国高知来说,拥有房子是最难的事情之一。北京、上海的房价高得不用说,而其它的一线城市(省市)、稍微好的房子均价也是四五万/米,一套下来几百万,加上车位30-40万,非普通家庭可以承受。

要是能便宜些买上学校的人才房,虽然位置和配套差些,但总算“回国安家”,及时解决了一件大难事。学校的人才房成为归国高知的一大考量因素。

据悉,这批上街维权的教职工都住在厦门市海里区的五缘公寓,是厦门大学早期引进人才集中居住的公寓。大多数业主是在2008-2009年间通过校方申请的厦门市人才房。

但是入住六年来,他们一直无法办理产权,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对此的答复是:该项目大部分为厦大人才房,厦大提出部分购房者暂缓办理产权,具体办理事宜需待建筑管理局和厦大沟通后方可开展。

随后校方与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最后业主才被告知他们六年前购买的人才房,性质上属于厦门市的保障房,而非业主认为的由校方和政府补助的商品房。业主对此非常愤怒,觉得买房前校方以及官方故意误导,并隐瞒事实。

据两位购买人才房的人士回忆,一位2009年购买第二批房子的教师透露,买房是签字那天才看到合同,且无附件,封面写的“人才房”。因为之前学校开了动员大会,基于对校方的信任,只瞄了几眼就签了。另一位2010年买人才房的教师也表示,校方当时不给时间研究合同,当天就让交钱签合同办手续。

一位教师透露买房期间,在校方和政府的动员会上,“政府说:你们是国家的栋梁,我们爱人才,你们买这批人才房,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政府。厦大说:你们是厦大的精英,我们爱人才,只要你们买这批人才房,立即优先发放你们的10几万的住房补贴。”

在购房宣传中,校方也有意分开处理相关住房申请。厦门大学对应可申请岛内五缘湾和岛外高林的公寓;对前者,校方一直说是人才房;而对后者,校方强调是保障房,所以给申请人造成一个错觉——五缘湾不一样。结果当人才欢欢喜喜以为收到政府重视、住进人才房,却发现尾随了一堆问题。

人才房坑人才 人在房在人走房留

厦大教师说这“人才房原来坑人才”,卖房宣讲时说购房五年后可上市交易,结果变成产权证等了六年才办下来、要想上市交易,还得再等五年;另一个是人才房归属保障房,继承和分割都受条款约束,而这些内容在购房合同或者政府当年的保障房参考条例上都是空白。

直到八年后,五缘公寓里有老师过世,其配偶和亲属发现办不了房产过户和产权证,房子面临被收回;还有一位老师家属因为离婚而无权分割房产,这样的消息在教职工之间传开了,官方才出来解释产权问题,而在事先签署的合同或附件中都没有注明。

在经过各种渠道调查后,当事人厦大教师表示:当年,学校为了达到防止人才房资产流失,和有关部门达成了协议,限制人才房产权,以达到“人在房在、人走房留”的目的。

而房价的疯涨、更是让这群原本过着“平静”日子的教师们陷入不安中。根据校方与维权教师谈判后的最新说法,校方要求人才房业主以每平方米4.6万元的价格补差价,相当于让业主以现价重新购房,业主自然无法接受。

因为八年之间,厦门的房地产市场早已划出了一道鸿沟。八年前,100万或许能买到不错的一套房;八年后,100万当首付款都不够。八年前,这批住房的教师按照7,200元/平米的价格置入资产,当时湖里区的商品房均价是11,508元/平(前者约占后者的63%);八年后(2016年4月),湖里区房产均价已经飙升到42,030元/平,比八年前涨了近4倍。

当时有部分教师本想买商品房,也因为学校动员改买人才房,对他们来说,这个错误成本实在太高。教师们表示:“以高价被欺骗性地购买了不属于自己的低保户房。”“相信政府的下场是贪便宜活该?!如果当时(卖房)明确告知义务,那我们绝不会把自己当这样的人才,买所谓的人才房!送都不会要!”为了正当权利,教师们开始走上维权路。

“最近的大剧没空看 因为我要去维权”

“最近的大剧‘人民的名义’,大家都说好看,可我没空看,也没心情看,因为我要去维权。我们买的房子五缘公寓,厦大跟市政府申请的人才房的产权出了问题。”一位老师留言道。

根据厦门2008年第一年出台的保障房政策规定,对保障房,购房者只拥有有限产权,不能出租,不能抵押,且实行有条件继承。比如:当购房者去世时,子女未成年可以继承;已成年子女在厦门没有房产也可以继承,但必须符合低收入或人才的条件。

按照这些规定,居住在这批人才房里的人才,“要么在孩子成年之前死去,孩子可以无条件继承;要么要争取活到150岁,不需要继承。”否则八年前投钱买下的房产,将悉数被校方或政府收回,变成一无所有。

而学校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更是令他们心寒。当厦大部分教师及家属去学校、信访办、建设局等部门,要求信息公开,还原人才房的商品房性质,有关部门对教师们的诉求置之不理,采取踢皮球手段,结果依然是:维持现状,同时学校上级电话通知不许维权。

无奈之下,教师及家人于4月16日在厦大芙蓉湖畔抗议,遭到学校保安人员抢包、抢(拍摄)手机以及殴打,据悉当时该校领导就站在旁边台阶上看现场;而到信访办,有教师家属被协警拖进机关大院;参与维权的教师悉数被公安上门家访、录音拍照。但官方没想到的是,7月2日,教师及家人在当局派出大量警察的情况下,再次走上最繁荣的中山路大声维权。

在维权的背后,还有另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事实:五年前(2012年),厦大等事业单位分房还曾被国内党媒点名批评,被指“在(保障房)名额分配方面比普通居民更宽松,而且拥有优先选房的‘特权’”;而五年后,发现被当局坑的也是这帮当年被批的“特权”阶层。

而在网络上,对厦大教师房产维权也存在两种声音,一种是支持,另一种是讥讽。支持的人说:“知识分子天性骨头软,这次估计是真逼急了。”“(国内)遍地是坑,一不留神就掉进去。”讥讽的网友说,“特权分房被骗,都是博士高知,连看合同的智商都没有吗?”

但是不管怎样,如一位网友所说:“一个国家和政府最根本的就是要诚信!”当政府、学校、领导都成为了骗子,“这个国家很快将无任何底线”。#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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