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共产党领导的强征强拆的真实一面

温州市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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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6日讯】我是代表温州市里全村老百姓,黑社会强拆百姓的房子,幕后的黑手就是政府。

浙江省温州市的城中村改造本应该是政府为广大人民谋福祉,旧房换新房,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应该说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甚至出现温州相关街道拆迁办利用职权,对拆迁户强行推行霸王条款,造成广大拆迁户本已贫困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并导致越拆越穷,负债累累,他们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实际以盈利为目的。

现将实事揭露如下:

1、拆迁临时协议不合法:他们利用欺诈的奖励手段,例:“规定时限内同意拆迁给每平方1200元,拆迁户提前搬离给每平方奖励200元(其中每平方1200元是过度费而不是什么奖励,拆迁办逻辑是不签字<1200+200>×平方数=不签字的损失)”强行威逼要求拆迁户签字,而且拆迁协议也只一份归拆迁办保管,在得不到拆迁协议书的情况下,只要求拆迁户在协议书上自愿同意拆迁签字画押了事,这犹如卖身契,拆迁户的自身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而且协议书上也没有拆迁赔偿具体细则。硬性地遵照他们所谓的房屋换置条例执行,根本没有权利申诉,明显违反国务院关于房屋拆迁先赔偿安置后拆迁的精神。

2、房屋置换价格是否合理:例: “温州滨江商务区旧片区改造“房屋置换须知”的内容标明:房屋置换价(旧房有产权证的)在每平方米3800-4000元,空翻房屋6000元,增购按12600-16800元不等,而旧房给评估每平方米600元左右”也就是说每户旧房置换至少要付几十万至几百万元不等,拆迁户们根本付不起巨额房款,大多数居民要负债购房,生活质量大大降低,明显背离党的十八大精神。

3、土地问题:城中村旧房改造后(建高楼)土地大大多余,政府还要廉价回收拆迁户的道坦,院落及违建被拆除的空地,(回收费每平方仅仅150元)他们可以高价出售多余的房屋或可以安置其他地方居民,赚取巨额利润,严重侵害了拆迁户根本利益。

4、安置及新房回迁没有具体落实:城中村动迁时间公布,但何时建造、建造单位、工程招标、房屋规划、设计、小区新房效果图以及开工和完工时间都没有,威逼拆迁户同意拆!拆!拆!到时候拆了一大片,五年,十年得不到安置,怎么叫广大拆迁户相信,已经同意没有公证的拆迁协议,就可以肆无忌惮,以种种理由进行威逼拆迁。

政府要改造城中村的落后面貌是好事,是大善事,但是也不能盘剥广大群众的利益。温州市滨江街道主任朱建光和同心股份合作社是一伙的,他们强拆强征,殴打恐吓,扮成小偷骚扰未搬离的百姓,暴力殴打百姓。

百姓每户负债一百多万,如果城中村里有一百万钱,早就不住在城中村了,住在城中村里的都是穷人啊,哪有这么多的钱,是普通的百姓,政府不管我们的死活,以后也就没有这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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