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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未撤案 台公平会下周三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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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壹传媒交易传“生变”,但未得到买卖双方委托人向公平会提出撤案,公平会29日表示,在下星期三召开的委员会议上,会就此案进行讨论,研议或准、或驳,或延长30日的审查期限。

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表示,自日前公告台湾印刷业务将由黎智英继续经营,公平会就已向交易案的双方律师询问,答案是“委托人尚未要求公平会撤件。”

但壹传媒公告内容是指获买方“口头通知”不会延长(买卖协议),孙立群指出,口头通知不具任何法律效益,须由双边律师在委托人交付下,以书面方式向公平会要求撤销结合申请。

有人申请审查,就要有人“签结”撤案,所以未等到“书面撤案”前,公平会将在下周三召开的委员会议,研议对策。◇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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