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以自焚抗争 法律公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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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7日讯】(美国之音) 中国长春访民王雨说,她将在北京以自焚的方式,抗争司法不公,枉法裁判,以此求得高层的关注,惩罚失职渎职的官员。有观察人士指出,公民以自焚来抗争,显示国家没有纠错能力,这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天不应 地无门 唯自焚

权利运动网3月26日说,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居民王雨发出《绝命书》,准备与女儿在北京某公交车上用汽油爆炸自焚,以此告慰躺在冰柜三年的丈夫,为丈夫申冤,让吉林各执法部门受到连带责任。

美国之音采访王雨时,她正被在北京的吉林接访人员陪伴下,准备坐火车返回长春。

王雨说:“(接访人员)说是给我解决这个情况,但是他们是不是能解决得了,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只给他们两天时间,两天时间不给我解决,我马上返回北京,我肯定会走极端。我不是不给他们时间,我已经给他们3年的时间了,2年多的时间了。这是逼得我实在是无路可走了。我没处申冤了,我只有选择这种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给他申冤。”

王雨:法院枉法裁判

王雨说,2010年8月10日,当时30年岁的丈夫一个人在与他人口角时,被对方的六、七人用刀刺死。她说,这起明显的凶杀案,却在2011年8月被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宋莉菲利用职权,暗箱操作,指使审判长苟穗宁恶意枉法裁判成“防卫过当”,仅判处其中两人三年徒刑,缓期三年。王雨说,法院如此轻判这些杀人犯,让她不敢相信中国的法律会被践踏到如此地步。她开始四处申诉,但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相互推诿,不受理她的申诉,因此她才走投无路,准备自焚。

王雨说,她丈夫的冤魂仍没有得到安息,目前他仍含冤躺在殡仪馆里。

长春中院承诺要处理

王雨准备在北京自焚的消息传出来后,长春中院在北京的接访负责人刘树起找到王雨,希望她回长春解决问题,并对她承诺,一定会解决这个问题。

刘树起说:“这事儿是咱院里定的事情,院里有人接待,我都安排好了。她的事情肯定能处理。能不处理吗?这么大事!”

律师:暴力抗争不可取

北京著名人权律师刘晓原说,中国的法治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但用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来抗争某些人的司法不公正,是不可取的。

“他们使用暴力的方式来抗争,特别是使用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来抗争,律师肯定不会支持这种方式的。作为当事人他自己应该知道,以这种方式来抗争,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还是寻求尽可能正当的途径来解决吧。”

公民自焚抗争是国家的悲哀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说,尽管他并不支持这种做法,但自焚者矢志不移要以这种方式来进行抗争,是在向世人做出某种宣示。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要采取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在绝望中表达的一种反抗,所以她要用这种方式表达那种抗争。”

中国法院怪象:审者不判判者不审

胡佳说,公民自焚抗争表明,中共的体制完全没有纠错的能力,是国家的悲哀。他说,中国由于没有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他说,中国的司法主要为两个方面服务。一,为政府利益,为党的利益服务,如一些政治案件,异议人士案件等,案件的定性,由政法委拍板,因此中国出现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怪现象;二,为各级官员及利益集团服务,只要有权钱交易,法官就可以枉法裁判。

胡佳说:“法官并不能独立行使审批权,他本身又特别容易受到司法腐败、司法滥权的左右。没有一个机制去很好地监督他,这种情况从上到各级法院都完全渗透了。”

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王雨将返回北京抗争

在长春中院人员的劝说下,王雨已经在返回长春的途中。她上火车之前对美国之音说,明天(3月28日)她将前往中院,如果她的问题得不到合理的答复和解决,她会立即返回北京,通过她的方式向世人展示以死抗争的决心。

(责任编辑: 林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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