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游行遭检控频仍 社民连斥政治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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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去年七一游行期间被指咬伤女警的社民连成员严敏华,袭警罪名成立,昨日被判入更生中心,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亦被拒。同日,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等3人也遭重案组拘捕,控以非法集结罪。

严敏华昨日一早被送到东区法院出庭,案情指被告在七一游行期间,不满在维园等候数小时仍未能出发,企图越过警方封锁线,与警员纠缠期间咬伤一名女警,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背景良好,无案底,有正当职业积极参与社会运动。案发当日因为环境挤迫引起游行人士不满,被告冲击警方防线,并非为个人得益,是希望游行人士能有较好安排;加上被告已被关押21日,希望法官轻判。

裁判官接纳更生中心报告建议,判严敏华入更生中心,并无解释判决理由。辩方律师即时为她申请担保外出,但法官拒绝,要求辩方直接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出,被告需即时入更生中心。对于法官拒绝担保外出,严敏华表明会上诉。

一批社民连成员在东区法院外示威抗议,对严敏华被判入更生中心又不准保释表示不满,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认为,严敏华罪行并不严重,对判刑感到匪夷所思,将会委托律师,向高等法院申请严敏华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社民连三子遭重案组拘捕

同日,社民连3名成员,包括副主席吴文远、成员黄浩铭及张锦雄,早上被重案组以《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罪名拘捕,控告他们于去年4月1日游行期间,在中联办外非法集结。吴文远被控3项非法集结罪,黄浩铭则被控1项非法集结罪。二人以$300现金保释候审,将于3月19日东区裁判法院上庭。另一名示威者张锦雄,则拒绝保释候审,下午在东区法院过堂。

社民连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警方以公安恶法打压示威自由,要求立即撤销政治检控。声明批评警方及律政司所谓的中立性已成笑话,“警方及律政司愈是以‘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检控示威者,便愈能够说明,所谓‘安全’实乃政权统治地位之安全,所谓‘秩序’实乃政权压制自由之秩序。”

声明并指出,近2年该会已有13名成员因参与示威被检控,“政治检控意在杀鸡儆猴,威吓反对政权之示威者,或可取效一时,却必将成为社会矛盾爆发的催化剂。”

人力十人被控非法集结

另外,人民力量多位成员也遭警方控告他们在2011年七一游行中,包括3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陈伟业及陈志全,以及区议员麦业成等10人。警方指他们在游行后占据中环马路,控以非法集结罪。

人民力量再次谴责当局政治检控,陈伟业说:“完全没有理由,我们在游行路线进行我们的游行,竟然被控非法集结,我们在香港搞社会运动2、30年从来没有试过,历史上从未试过在游行路线中,虽然是过了申请游行的时间,有游行人士被检控的。”他指出,03年七一游行也是严重超时,也从未有人被检控,他再强调今次事件是严重侵害人权的事例,呼吁港人关注。

前年七一大游行中,港府使用胡椒喷雾,暴力拘捕了231名示威人士,半年后又选择性检控其中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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