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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体垄断专法 台NCC:3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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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为防止媒体垄断问题,外界认为,大陆《南方周末》事件,正是最好的警讯与借镜,立法院交通委员会,9日审查“广电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NCC主委石世豪承诺,今年3月会先拟定反媒体垄断专法草案,随后送进行政院汇整,6月再送进立院审查。

目前政府倾向先修正“广电三法”,因攸关言论自由监督,众多立委针对修正条文进行质询。为了避免有线电视系统受到财团及不当势力操控,民进党要求系统经营者应设立独立董事,石世豪则认为,这是健康的方向。

在野党团依据原先“广电三法”包含〈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之外,另外还提出许多重点修正部分,包含为免于媒体为资本家服务的危机,针对“编辑室公约”是否入法,以及有线电视经营者应采公开发行制度,并增订外部独立董事;外资直接、间接持股不能超过60%,未来系统经营者向金融质借成数不得超过30%。

另外,系统经营者达控制性股权,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许可;严格执行“媒、金分离”政策,以及下修垂直管制门槛,系统经营者及其关系企业提供的基本频道数,不得超过基本频道的十分之一等。

对于在野党团的提议,石世豪认为,新闻最好由新闻专业人士自己管控品质,政府不方便直接进入干预;尤其像儿童台或卡通台等非新闻专业频道,是否有必要全部遵守新闻自律条款,还需要再细部讨论。◇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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