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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保母连署 抗议13K平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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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拟推动平价托育保母计划,保母费用以每月1万3千元为上限,并预定在1月15日以前要完成签约程序。对此,中市有超过600位保母连署表示,市府应该提出有利于受托婴幼儿及家长、保母、政府三方皆赢的托育计划,不能只单方面要求牺牲保母权益,成就政府提振生育的政策。

保母代表们表示,目前台中市府的草案,就像22K(月薪2万2千元)青年就业政策一样,政策中给付保母的薪资方案,规定每名保母只能带2位2岁以下婴幼儿,而平价托育计划中,每位受托婴幼儿保母最高只能领13K(月薪1万3千元),因此在最多只能领26K(月薪2万6千元)的情况下,扣除劳健保及婴儿副食品费用后,若以每日10小时的托育时间换算,平均时薪只有40元,“简直比22K还不如!”

保母代表也表示,他们只要求合理的薪资水平,也不欢迎漫天开价的保母,但是单方面牺牲、压低保母薪资,恐怕连部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都要退出托育市场了。

议员陈淑华表示,以她自己小孩为例,受托保母每日都超过12、13小时以上,甚至假日还必须帮忙,但如果以平价限制最高只能领1.3万元,恐怕会找不到保母愿意带了。她也指出,除了价格因素外,在宅保母的专业素质、居家环境品质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她认为费用应该尊重“市场机制”,政府不该干预。

局长王秀燕回应说,保母收费规范主要是针对立案的托婴中心或加入协力的保母,为维持托婴市场收费的秩序,经过调查,社会局取收费“平均数”,订出 1.3万元的上限规定;而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新加入协力保母的要求,对于目前收费高于1.3万元的保母,并不会要求降价。她同时也承诺,将尽速在半个月内召开公听会,听取保母们的意见。

社会局也表示,依内政部儿童局居家托育实施原则,保母人员每人至多可照顾4位儿童,而新加入的协力保母若照顾2名以上,每月收费有2万6千元到5万元不等。而保母的收托有临托、延托等不同型态,可在签约前,与家长协议明定于契约中。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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