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恐吓电邮判社会服务令

人气 4
标签:

【大纪元2012年09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孙青天综合报导)一名大学生早前向港铁及立法会发出3封恐吓电邮,被控3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于屯门法院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警方表示,大部分现实世界的法理,同样适用于互联网上,呼吁不要以身试法。

就读于公开大学的24岁被告陈鸿裕,早前因不满港铁在有盈利的情况下加价,以及立法会议员拉布,于是盗用邻居的无线网络,向港铁及立法会合共发出3封恐吓电邮,声称在港铁列车及立法会大楼放置了炸弹。

警方调查后证实是虚报,并且锁定被告IP地址,将其拘捕,昨日在屯门法院判刑。裁判官在判刑时指被告行为幼稚,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表达不满,但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又是初犯,因此轻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刘肇邦表示,被告入侵他人无线网络后,再透过虚拟私人网络发出电邮,增加警方追查难度。警方最终要与境外执法机关合作,找到被告。他提醒市民要注意自己无线网络的保安问题,如果有需要可以找专业人士协助。又说互联网世界不是可以无法无天,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的法理同样适用于互联网上。

根据警方数字,今年上半年涉及网上犯罪的案件有1,299宗,较去年同期增加。◇

相关新闻
【投书】塔子沟村民遭上千人殴打恐吓  场面血腥
利用网路假征人 警方救出4少女
澳昆省一老人向总理等政要寄发炸药入狱
“700手印”亮相美国会听证会  中共恐吓民众遭抵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