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民遇害五年 家人再投诉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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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3日讯】河北邢台市宁晋县居民李志勤,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遭宁晋县国保大队申建中带领警察翻墙入室暴打后,又被绑架,当晚死亡。申建中等把尸体悄悄拉到邢台市殡仪馆强行火化。五年来,家属背负多重压力申诉冤情,被推诿堵塞无人搭理。二零一二年九月家属再次聘请律师,赵县法院却又设阻不给立案,家人已向石家庄市检察院、纪检、司法等部门投诉。

据明慧网报导,法轮功学员李志勤被迫害致死后曾被拉到赵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无家属在场,什么时候到的医院,当时李志勤状况如何?如何诊断的?如何实施抢救?家属向该医院索要病历材料、抢救记录等相关材料,赵县医院不予出示,一直没有见到任何记录,致使李志勤死亡的真相一直遭蒙蔽、隐瞒。

二零一一年,李志勤的家人辗转从邢台市殡仪馆复印到该医院当时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上面写着“心脏、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多方询问,值班医生却说出 “人来的时候就死了”。李志勤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赵县医院在此过程中,有治疗不及时和不得当的嫌疑;无病例治疗记录,有违规行为;有严重医疗侵权行为等 重大问题,李志勤的家人就此提出起诉。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号,家属、律师正式向赵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起诉赵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

当日,赵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刘志省接了民事诉状后,说要请示上级。旁边的立案庭庭长郑存华声称:“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有七天的立案审查期,没有给你们当天立案是我们需要审查,我们也不算违法”。

结果七天过后,家属又去赵县法院立案庭询问,却被法官刘志省告知,说需要家属去赵县医院开具住院证明原件才能给立。家属又去找立案庭庭长郑存华,郑说:“把住院证明原件拿来才能立”,家属又去找主管立案的副院长也找不到。家属数十次前往询问,赵县法院立案庭一直拖延拒办。

十月十五日上午,家属及代理人找到法官刘志省依法要求法官对所收诉讼材料开具收据,并要求依法立案。法官刘志省就是不给开也不给立案,居然两次想把家属的诉讼材料扔出退回,态度极其不好。还说:“你去找领导。我有我的领导,领导都给说了,给你拿走。”

十月十六日,家属又找到赵县政法委、信访局,他们也不说如何解决,只是往外推此事。

如此涉及人命的案件,本应依法立案审理,赵县法院别说查问,连立案都不给立。迫不得已,李志勤的家人只好向有关部门投诉赵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郑存华、法官刘志省涉嫌司法不作为的玩忽职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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