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共的改革开放之一

洪愿:改革开放让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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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3日讯】目录

引言
1.改革开放让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了吗?
2.改革开放后腐败为何愈演愈烈?
3.改革开放让谁先富了起来?
4.改革开放后贫富差距为何变得越来越悬殊?
5.改革开放使中国变得公平公正了吗?
6.改革开放提升了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吗?
7.改革开放增进了中国人的幸福感吗?
8.改革开放创造了怎样的“中国奇迹”?
9.改革开放缔造了中华民族的又一个盛世吗?

引子

中共当政之初,许多中国民众都天真地以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的新中国很快将屹立于世界之林,中华民族百年来的强国之梦就要成真了。

然而,毛时代近30年的极权暴政,非但没有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把中国变成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的新国家,反而将中华民族拖入了更加深重的苦难。特别是史无前例的文革浩劫,更是把整个国家和民族折腾得奄奄一息,中共的统治也因此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文革后,为了重塑政权的合法性,中共改弦易辙,搞起了改革开放。按照官方的宣传, 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伟大正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担当者和卓越领导者。正因为如此,文革后中共一直将改革开放视为其执政合法性最重要的依据。

那么,改革开放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它到底是证明了还是颠覆了中共执政的合法性?这是每个心系中华民族前途的人都在关注和思考的现实课题,也是历史要求我们必须给出认真而明确答案的重大考题。

洪愿:改革开放让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了吗?
——评中共的改革开放之一

与一百多年前的洋务运动相似,中共的改革开放纯粹是一场只改革经济体制不改革政治体制的跛脚改革,一场“一党专政为体,市场经济为用”的新式维新,一场由中共自编自导的换汤不换药的自救运动。这样的改革开放怎么可能把中国真正引向民主自由呢!
——题记

今年初,时为中共“王储”的习近平访美前夕,旅居德国的中国维权律师许北方先生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说:

尊敬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

我是中国公民许北方,15年前我在中国和你是同行,学习法律和从事律师工作,一样行业,不一样的命运,你在宪政民主的制度下,追求公平,公正,自由的法治精神,你被伟大的美国人民推选为总统,服务于美国人民。

我在中国维护人权,宣传法治和人权的思想,推进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制度,我被判刑入狱4年,被戴手铐脚镣受尽了酷刑和折磨,身体和心灵的创伤至今难以恢复,父亲母亲都在对我的期盼中离去,他们在死神来临的那一刻还在一直喊着我的名字,至死没能看到我一眼,就在母亲魂归天外的那一天,没有人性的共产党集团打手又开始殴打我,用电棍电我,逼我认罪,把我放在零下20多度的冰窖折磨。

他们指控我有罪的证据是,读了英国约翰•洛克的《论政府》,让•雅克•卢梭的《契约论》,查理•路易•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号召建立工会,保护工人权利等等——

奥巴马先生你也从事过律师工作,当你遇到这样荒唐的证据,并给判刑送进监狱折磨,你会怎么想,怎么认为这样一伙人和这样一个政府制度。

奥巴马先生像我这样的遭遇在中国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每时每刻都有无助呻吟者非正常的被折磨死去,今天我们看到许多新闻报导,“西藏民族文化被摧残,为保卫民族的尊严不断有僧人和藏人被杀害和被逼自杀”,造成这些事件的刽子手领导指挥者就是你即将要握手拥抱的中共集团代表习近平。

2月4日中共不顾世界人民和中国人民的谴责毅然公开袒护巴沙尔阿萨德集团屠杀叙利亚人民,中共集团在中国与人民为敌,屠杀抢劫平民。在国际社会与世界人民为敌,支持暴力恐怖屠杀。这是人类历史社会从来没有过的公开犯罪行为,而国际社会不能制止,使有良知的人不能理解,这是对世界正义道德的羞辱。

奥巴马先生,中共的恐怖头目习近平即将踏入白宫与你会面,中国人民,世界人民都知道中共一伙靠杀人抢劫恐怖暴力的集团是不能代表中国人民的,只有人民在宪法保护下选举出来的政府和国家领导人才能代表人民。

我也期盼你在与习近平会面时要提出警告,停止恐怖暴力,放下屠刀,融入世界宪政民主的大潮中,修改中国宪法,遵守世界人权的基本准则,保障中国公民言论,结社,新闻出版的自由。

奥巴马先生我也有个私人的请求,请你向习近平提出,保障我回到中国的人身安全,我要回到中国建立中共的反对党,“中国宪政党”,推动中国走向宪政民主制度,融入世界民主的大家庭。

读罢这封信,凡是有正义感的人,恐怕不免都会有一番感慨。

试想,一个中国公民,仅仅因为“维护人权,宣传法治和人权的思想,推进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制度”就被判刑入狱4年,在狱中“被戴手铐脚镣受尽了酷刑和折磨,身体和心灵的创伤至今难以恢复”;更有甚者,“这样的遭遇在中国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每时每刻都有无助呻吟者非正常的被折磨死去”,这说明了什么?

试想,一个中国公民,无法寄希望于依靠本国的政治制度约束自己的统治者,只好要求美国总统“警告”他们“停止恐怖暴力,放下屠刀,融入世界宪政民主的大潮中,修改中国宪法,遵守世界人权的基本准则,保障中国公民言论,结社,新闻出版的自由”;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为了“建立中共的反对党—–推动中国走向宪政民主制度,融入世界民主的大家庭”,不得不请求奥巴马向习近平提出“保障”自己“回到中国的人身安全”,这又说明了什么?

它们至少说明了一点:改革开放并未让中国真正实现民主自由,今天的中国仍然是一个悖离世界民主潮流,自由人权严重缺失的典型专制国家。

这其实也是国际主流社会对当今中国的一致评价。

2012年5月24日,美国发布了2011年度人权国别报告,一如既往地视中国为“独裁国家”,并称在主要领域中国的人权形势还在继续恶化。

创立于1941年,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的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是一个倡导民主和人权的独立监督机构,每年都会就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对世界各国和地区进行年度评估。这家机构2012年发布的最新报告把中国与沙特阿拉伯、北朝鲜、缅甸、古巴等16个国家一同列为专制国家。

自由之家高级研究分析师萨拉•库克认为,中国向世界开放了其经济领域。但是,在人权领域却非常独裁专制。她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长时间以来,中国一直是人权状况很糟糕的国家。中共不允许人民自由地讨论政治、人权等问题。甚至表达一些与政府不同的观点也会被视作犯罪。一些敢于发声的社会活动家、律师等被骚扰、审问,甚至关进监狱。最令人震惊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法律程序。”她还说,“自由之家把全球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分成自由,部分自由和不自由三类。中国属于不自由之列。而且中国占世界上不自由的人口的绝大多数。中共一直不遗余力地迫害一些团体,如西藏宗教人士、法轮功学员。更令人担忧的是,从整体上看,201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变得更糟糕了。”

历经30多年改革开放的中国迄今仍是一个民主自由严重缺失的专制国家,这虽然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但却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其实,早在改革开放的帷幕刚刚拉开时,这一点就已经注定了。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一党专制的极权国家,共产党垄断了社会的一切权力和资源,同时也剥夺了人们的一切自由。这种极权暴政不仅把中华民族拖入了万劫不复的灾难深渊,也把共产党自己推到了悬崖边缘。事实很清楚,如果共产党再不改弦更张,继续在这条老路上走下去,就无法维持原有的统治。于是,文革后,结束毛时代的“极左路线”,改变现状自然就成了体制内外大多数国人的共同愿望,改革开放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从那个特殊年代走过来的人至今都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个民心思变的年代。不过,具体到究竟哪些方面需要改革,哪些方面需要开放,以及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到底是什么,人们的想法其实并不相同,甚至区别很大。

过来人魏京生先生回忆说,当时“中国有许多经过了文革磨难的思考者,已经明确地认识到:不结束中共的一党专政,没有一个民主的社会制度,中国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都难以解决,中国无法在一党专政的统治下进入现代化社会。”但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改革派却完全不是这种想法,他们只想改变毛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极左政策”,只想抛弃毛时代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只想引进西方的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并不想结束一党专制。一言以蔽之,大家都要改革开放,但觉醒了的中国民众要搞的是以废除共产党一党专制为目地的改革开放,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改革派要搞的却是以挽救和修补一党专制为目地的改革开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开过几个月,改革开放刚刚开张,“总设计师”邓小平就迫不及待地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便再好不过地证明了这一点。

1979年3月30日,距离十一届三中全会定下“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方针仅仅3个多月,邓小平便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国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做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并且特别强调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每个共产党员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的动摇。

邓小平还说,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中央之所以认为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因为某些人(哪怕只是极少数人)企图动摇这些基本原则。这是决不许可的。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就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画的圈一样,四项基本原则就是邓小平给改革开放画的圈。按他立的这个“规矩”,再怎么改革,再怎么开放,这个圈都是绝对不能逾越的,特别是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条。当然,这也绝不是邓小平个人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中共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正因为这个缘故,四项基本原则被中共写进了此后的各种重大文件,反复予以强调。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规定: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切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一切否定和破坏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不能容许的。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四项基本原则又作了记载和肯定,并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将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实现新时期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原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说:“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就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对中国来说,就是要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同年10月,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将所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载入了新党章,而“两个基本点”中的头一个基本点就是坚持思想基本原则。  

2007年10月21日,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再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30多年来,中共领导人换了几茬,政策也一变再变,但四项基本原则却始终被他们奉为不能动摇的金科玉律,也是一根谁都不许碰的政治高压线。正是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共的改革开放到头来必定是一场只改革开放经济体制不改革开放政治体制的跛脚改革开放,一场“一党专政为体,市场经济为用”的新式维新,一场由中共自编自导的换汤不换药的自救运动。

历史有时有着惊人的相似!一百多年前,当清王朝的专制统治陷入摇摇欲坠的危机时,朝廷中主张 “中学为用,西学为体”的改革派曾发起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试图通过学习西方的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让病入膏肓的清王朝重新恢复元气。一百多年后,中共的改革开放不啻就是洋务运动的某种重演。

试想,这样的改革开放怎么可能把中国真正引向民主自由呢!

稍微有点政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在现代社会,民主的基本特征则是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因此,民主与一党专制可谓水火不容。迄今为止,中共始终强调中国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说明它根本就不打算废除毛时代建立的一党专制,既然如此,当然也就不可能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关于这一点,中共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得可谓斩钉截铁——“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显而易见,不抛弃四项基本原则,不抛弃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再怎么改革开放,都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只能在一党专制的死胡同里继续走下去。

事实也是如此!在毛泽东当权的时代,共产党凌驾于一切之上,中国的大小事务,都得由它做主,由它说了算。就像被打成“右派”的储安平先生所形容的那样,当年的中国就是个“党天下”。改革开放后,这种现状改变了吗?一点没变,还是老样子!

跟毛时代一样,今天的中共依然一手遮天,垄断着整个国家权力,什么事都由它拍板,由它说了算。别的且不说,它与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的关系就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这一点。

按照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有权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有权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和监督国家机关。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当今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本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是“党中央”,举凡关乎国家命运的各种重大事务,从制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到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等,莫不由中共一手操控。说穿了,中共和人大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主子与奴仆的关系。

为了确保这种领导与被领导、主子与奴仆的关系,中共从制度上做了一系列周密的安排。首先,全国人大的一把手(即全国人大主任)都是由中共中央任命的,通常都由中共的二三把手担任,并且是在中共的一把手和政治局的直接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的。全国人大的副主任绝大多数不是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就是中央委员。以这些人为主,全国人大还设有专门的党组,以此具体体现中共对人大的领导。

再者,全国人大虽然名义上是国家的立法和决策机构,但实际上,有关国计民生和百姓切身利益的大政方针以及中国的法律,都由中共一手制定,真正掌握立法权和决策权的不是人大,而是党。党确定好大政方针和法律之后,再把它们拿到人大会议上,让代表们装模作样地讨论讨论,鼓鼓掌,唱唱赞歌,然后再举手表决通过。事后还一脸真诚地告诉人民,这些大政方针和法律都是由人大一手制定和通过的,充分反映了他们的意愿。老百姓之所以把人大戏称为“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原因即在于此!

再来看人大代表的产生机制。当今世界各国议会的议员,都是遵循普遍、平等、直接、竞选的民主原则由老百姓选举出来的,但中国的人大代表却根本不是真正民选的。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在中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是由党的组织部门事先圈定的,然后再交给民众投票。作为一种政治头衔,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实际上成了当局奖励企业老板、进行权钱交易的奖品。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大代表完全是在党的一手操纵下产生的,说到底,其实就是党变相任命的,只是在表面上走了一下选举的形式而已。

至于人大代表的构成就更离谱了。仅以2010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为例,在这一年的3000多名人大代表中,95%以上的人为各级党政官员,其他的则是企业老板、学界名人、演艺明星。这些人的职业、生活和活动圈子,与民众基本没什么关系。说到底,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人民的代表,而是中共的代表、政府的代表、官员的代表。要这样的代表去监督政府,为民众代言,无异于缘木求鱼。

那么人大代表的作用究竟又如何呢?在现代代议制国家,民意代表除了必须普选、不得有官员身份之外,还必须专职。因为只有专职化、职业化,才能保证代表有充足的时间、精力、能力承担民众代言人的大量工作。反观中国,除了人大常委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外,人大代表都是业余或兼职,其履行代表职责的时间和活动,就是在每年一度的几天人大会议期间,被召集在一起参加会议,议一些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事。以中央政府全年的工作审议为例,仅用几天时间,将几千名散居于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集中起来,审议大量的专业报告,这岂不是走过场?人大会议因此被民众戏称为官商和名人明星的聚会。不仅如此,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及水平也相当差。对于部分企业老板、科技人员、演艺明星代表,其作为代表的荣誉象征远大于议政能力。在一年一度几天的全国人代会上,居然有代表提老公给老婆发工资这样的笑话提案,还有的代表居然因从来不对政府工作提意见、“不给政府添乱”而自傲。难怪老百姓讥讽说,人大代表无非就是“见面握握手,会上拍拍手,表决举举手,散会挥挥手”。如此“参政议政”,有何效果可言?!
  
可见,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不是人民,而是中共。除此之外,中共与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等也都是这样一种性质的关系。说到底,人民只不过是这个国家名义上的主人,中共才是真正的主人。毛时代如此,今天的中国仍然是这样。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历史完全就是停滞的!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不但没有党外民主,同样也没有党内民主。毛泽东身后,不论是邓小平还是江泽民、胡锦涛,尽管都不再具有毛泽东当年那种一言九鼎为所欲为的权力和权威,但仍然牢牢控制着党的最高权力。他们独断专横,飞扬跋扈,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就左右了整个党的一切,左右了整个国家。当年江泽民置其他政治局常委的不同意见于不顾,硬是一个人强行拍板要镇压法轮功,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跛脚的改革开放不但不可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民主,同样也不可能给中国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诚然,改革开放后的大陆民众,拥有了一些毛时代所不曾拥有过的权利,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不但敢想,而且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了。

比如,毛时代大陆人没有穿衣的自由,统一着毛式中山装,一律灰色或绿色。改革开放后国人穿衣着装则越来越开放,尤其是今天,穿奇装异服非但不会被禁止,而且成了被鼓励的消费新潮。

又如,毛时代百姓连谈恋爱都要向“组织”请示汇报,恋人在公众场合公开拉手,被视为资产阶级的腐朽意识和生活作风,改革开放后对于这种事“组织”上一般就不管了,年轻人高兴怎么谈就怎么谈,别说在公众场合手拉手,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拥抱,党今天也不会干预。在许多城市,甚至连色情行业都成了被官方默许的经济增长点。

再如,毛时代只允许公有制存在,私有财产被视为“万恶之源”,商品经济被当作“投机倒把”遭到严禁。改革开放后整个倒了个个,商品经济成了“香馍馍”,不但私营经济受到官方的青睐,连私有财产最终也修成“正果”,写入了宪法。

显然,类似的变化还可以列出一长串。有人甚至觉得,今天的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不自由的,几乎没有什么是想干而不能干的。面对国际舆论,中共更是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宣称,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最好时期”,大陆人民如今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充分自由”。但是,如果深究一步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自由其实既不是人们期盼获得和理应属于他们的自由的全部,更不是这些自由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充其量只不过是谋取财富和享受财富的自由,说得通俗些,也就是挣钱花钱的自由。

那么,什么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由权利呢?那就是联合国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所明确规定的,“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的,也就是人人都应该享有的言论自由、思想(包括信仰在内)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等权利。它们之所以构成人类自由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是因为人区别于动物最根本的标志在于人是有思想和精神的高级生命,拥有、表达和传播属于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不但是“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也是维系人类尊严的根本所在。

《世界人权宣言》并且分别对这些自由的具体内容做了详尽的阐述,指出“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十八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第二十条)。”与此相关的自由权利还包括“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五条)。”“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第十条)。”

不幸的是,尽管改革开放已经搞了30多年,但中国人民理应拥有的这些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由权利却依然与他们无缘。如果说在毛时代,大陆公民从来不曾拥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理应属于他们的这些权利始终为中共所扼杀和践踏的话,那么到今天为止这种状况不但没有改观,在某些方面和某些时段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

不错,今天的中国人是有了挣钱花钱的自由,但他们有以信仰自由为标志的思想自由吗?依然没有!法轮功和家庭教会在大陆的遭遇就是两个最典型也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虽然不是宗教,但与传统正教相似,也是一种建立在有神论基础上的精神信仰。他教导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努力做一个好人,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凡真心修炼法轮功者,不但身体越来越健康,而且道德水准不断提高,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他们在社会上恪守公德,助人为乐;在单位里,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在家庭中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不仅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在做好本职工作外,对政治不感兴趣,不但不参与政治,而且把对政治和权力的执著看作是横在修炼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在大陆的迅速传播,既使修炼者自身的道德水准得到了明显提高,也有力的稳定了社会,带动了整个民族精神文明的回升,完全称得上是与国与民与己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小鸡肚肠的独裁者江泽民却容不得他的存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1999年,他公然逆天而行,颠倒黑白,捏造罪名,将法轮功打成所谓“邪教” 予以取缔,并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大肆进行非法镇压和迫害。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以来,大陆至少有10多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数千人被迫害致死。

被中共当做邪教镇压的还有家庭教会。据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前些年的调查,在大陆50万家庭教会信徒中有23,686人曾被拘捕过,4014人被判劳改劳教,129人残害致死,208人致残,997人被监视,1545人至今被迫逃亡,两万多人挨过打,一万多人被罚款(最少的是罚5角,最多的罚80多万),而终日惶恐不安,聚会像做小偷似的是全部的50万信徒。

同样,今天的中国人有言论自由了吗?也没有!改革开放后,中共不但相继发起了“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政治运动,用行政手段打压不同政见,更采取法律和暴力手段,将众多公开批评当局,传播独立思想的知识份子和普通民众非法判刑劳教,关进监狱,百般摧残。

近年来,中共对言论自由的压制还出现了一种引人关注的新现象:跨省追捕。

随着大陆网络的发展和公民意识的觉醒,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中国网民在网上发帖,揭发时弊,批评政府,表达民意,但一些地方政府却对此恼羞成怒,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身处另一省份的发帖者公开跨省进行抓捕,严重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

如身居上海的青年网民王帅在多次举报无果后,于2009年2月12日上网发帖,揭露河南灵宝市政府2008年5月违法“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因此失去土地。不料竟然因言获罪,3月6日灵宝市网警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与此类似的是,2011年8月16日,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被家乡的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此后,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的罪名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

那么,当今的中国人有集会和结社自由了吗?同样没有!改革开放30年多来,大陆当局对民间社团的扼杀,对民众集会游行示威的打压可以说从来就不曾间断过。上世纪末中国民主党的遭遇和刚刚发生的什邡事件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两个事例。

1998年6月,借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之机,一些大陆民运人士开始筹建中国民主党。该党宣称主张多党宪政民主,主张自由公正普选,主张实现中国公平和自由,追求与主张用和平、渐进的方式改变政府,同时承认人民有选择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改变政府的权力。江泽民对此极为震怒,恶狠狠地说:“近来有一个动向,就是国内外的敌对分子相互勾结,策划所谓‘合法组党’,或者打着什么别的旗号搞组党的政治图谋,实际上是想在中国搞出一个与共产党分庭抗礼的反对党,最终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他们的这种政治野心,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必须立即制止在萌芽状态,必须坚决彻底地粉碎他们的这种企图,切不可心慈手软。”于是,克林顿刚一离开中国,中共当局便立即对组建中国民主党的人士进行打压,多名参与者被非法判刑,其党总部流亡到美国,活动也由公开转移到半地下。

今年7月1日,四川什邡市群众因不满宏达钼铜项目对当地环境的负面影响,纷纷集会游行,以示抗议。事件发生后,什邡市政府派出大量警察、武警、特警官兵前来“维稳”,向游行示威的群众发射震撼弹和催泪弹,甚至对抗议者挥舞大棒,大打出手,导致多人受伤。7月3日,什邡公安局又发出通告恐吓市民,“凡正在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息和其它方式煽动、策划或者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者,必须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通告还勒令“凡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打砸抢的人员,三天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后,有27名游行示威者被当局作为“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强制带离。

退一步说,即便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人民所获得的挣钱花钱的自由,也并不是中共恩赐给他们的,而是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们的,但却被中共强行剥夺了许多年,直到今天才不得不归还给了他们而已。更重要的是,中共之所以把这些无碍其专制统治的自由权利暂时归还给人民,决不是真地为了让人民过上自由自在的有尊严的生活,而是为了在变化了的新形势下,以此迷惑和麻醉人民,以便更好地扼杀那些对人民来说更为基本更为重要,同时又势必会动摇其专制统治的自由权利。

说得更明白些,生活在今日大陆的中国人,只要你不去触犯中共的独裁统治,乖乖地老老实实地听“党的话”,做一个中共眼中的良民或顺民,你有的是挣钱花钱的自由,想怎么挣怎么花都行;反之,谁要是触犯了中共的独裁统治(注意,触犯与否的标准完全是由中共一手制订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谁要是敢于公开批评和反对中共,谁要是不乖乖地老老实实听“党的话”,敢于公开坚持自己的独立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谁要是不愿做一个中共眼中的良民或顺民,谁就必定要受到中共的残酷镇压和迫害,甚至连挣钱花钱的自由都会因此被剥夺。

试想,这种残缺的畸形的自由能算是真正的自由吗?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不但无意启动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改革,还政于民,引领中国迈向民主自由的新天地,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镇压中国民众对民主自由的追求。

这30多年中,中国大陆先后涌现过源自民间的民主运动浪潮,每波浪潮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中共的无情绞杀。

第一波浪潮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北京西单民主墙为代表的民主墙运动。

1978年底,有人在北京西单东北角的墙上开始张贴大字报和小字报,“在思想上要求自由和解放,在政治上要求民主、人权和法治”。民主墙前还出现了自发组织的“民主讨论会”。之后一些民间团体将自己制作的刊物贴在西单墙上或散发给来往群众,一些外国媒体也赶来采访,这使西单民主墙有了国际影响。与此同时,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其它城市也出现了与其遥相呼应的声音。这样,很快便形成了一个以西单民主墙为代表的民主墙运动。

这期间,北京工人魏京生先后在西单民主墙上张贴了两张大字报——《第五个现代化:民主与其它》和《要民主不要新的独裁》,明确提出:中国人民要现代化,首先必须实行民主,把中国的社会制度现代化。没有这第五个现代化,一切现代化都不过是一个新的诺言。四个现代化都属于物质条件,如果政治不实行民主化,这些物质条件不可能顺利发展,或将畸形发展,就像德国、日本一样,并非百姓之福。他更直言不讳地指出,邓小平的行为已表明他要搞的不是民主,他所维护的也不再是人民的权益,他正在走的是一条骗取人民信任后实行独裁的道路。而“任何形式的独裁和专制集权主义都是人民最直接、最危险的敌人。”魏京生的这些观点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共鸣。

民主墙运动兴起的初期,邓小平等人为了利用民意和社会舆论向党内保守派施压,为自己最终执掌最高决策权增加政治筹码,曾一度对其公开表示支持。但此后不久,当邓在中共11届3中全会上如愿以偿地执掌了最高权力之后,眼见民主墙运动的锋芒直指中共的专制制度和他自己,态度随之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由过去的支持迅速转为否定。在这种背景下,轰轰烈烈的民主墙运动很快便被中共镇压了下去,民主墙遭到取缔,魏京生等人被判刑。

第二波浪潮是兴起于1989年的89民主运动。

始于当年4月15日,终于6月4日,由前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去世引发的这场民主运动,虽然发起者和主体是大学生,但参与者包括了社会各个阶层,堪称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民主运动,也是持续时间最长、波及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全民运动,被当时西方媒体称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重大的历史事件”。在这次运动中,北京大学生不但旗帜鲜明地喊出了“反腐败、要民主”的口号,而且向中共当局提出了7点要求:“1、重新评价胡耀邦的作为,肯定其对于民主、自由、宽松、和谐的观点。2、承认清除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的错误,对于蒙受冤屈的知识份子给予平反。3、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年薪和一切形式收入的讯息应向人民公开,借此表明政府反对贪腐的决心。4、解除报禁并允许民间创办报社,停止新闻检查制度并施行言论自由。5、增加教育经费并提高知识份子的待遇。6、取消北京市政府所制定的限制示威游行的“十条”规定。7、要求政府领导人就政府错误向全国人民公开检讨,并透过民主形式对部分领导人展开改选。”对此,中共当局不但不予以回应,而且公然于光天化日之下出动坦克,使用国际上禁止使用的开花弹,在北京街头和天安门广场开枪射杀爱国学生和市民,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六四流血惨案。事后,当局更展开政治清洗,枪毙、逮捕和通缉运动参与者,一时间白色恐怖遍布全国。

中共对大陆民间民主运动的一次次无情绞杀,把一个专制独裁者的顽固本性在全世界面前展现得可谓淋漓尽致。不过,谁今天要是批评和指责中共还死抱着专制的衣钵不放,继续与民主自由为敌的话,它必定会跳起来义正词严地进行反驳,显出一脸被人误解的无辜和愤怒。一些天真的人还真被这种架势给蒙住了,以至于开始疑惑是否应该重新定义今天的中共。

不错,与毛时代相比,改革开放后中共对待民主自由的策略确实有明显变化。毕竟今天的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化的新时代,人类对民主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愈发强烈,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加入了民主自由的大家庭。不言而喻,谁要是再明目张胆地逆时代潮流而动,赤裸裸地与民主自由对抗,不但在国际社会上无法立足,而且势必会遭到本国人民的唾弃。为这种时势所迫,骨子里极端敌视民主自由的中共,也精明地摆出了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利用各种场合不停地上演民主秀、人权秀,试图以此改变其专制恶魔和人权打手的一贯形象,赢得国际社会和海内外华人的好感。

为了摆出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从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无一不把民主挂在嘴上。邓小平的名言是:“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江泽民承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胡锦涛说得也很动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为了摆出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中共于2005年首次发表了关于民主建设的白皮书——《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毫不脸红地为自己涂脂抹粉,谎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为了摆出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中共从毛时代的拒绝和批判人权转向在表面上公开承认和肯定人权。1997年中共十五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代会报告,2004年第十届中共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并声称这标志着自己已经明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了治国的根本理念和重要任务。

为了摆出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中共积极“与国际接轨”,调整人权外交战略,主动出击参加国际人权活动,包括与国际人权条约机制的合作、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合作、参与国际人权对话和人权交流等。截止2011年,中国已先后加入了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在内的27项国际人权条约。

为了摆出一副积极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态,中共还相继推出了一些无足轻重、不痛不痒的政改措施。比如,把所谓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个别省份差额选举省委常委,以及在地市党政正职选任中实行“公推票决”等。再比如,实行城乡“同票同权”,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一线人大代表的比例;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可以与选民见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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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样的民主秀、人权秀不但层出不穷,而且也确实吸引了一些人的眼球。然而,中共的本性历来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在民主自由的问题上也不例外。一些天真善良的人恐怕不会想到,当中共一边在台上声情并茂地表演着如何大力推进民主自由时,一边却在台下一如既往地扼杀和践踏着民主自由,其血腥残暴可以说一点也不逊于毛时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毛时代再血腥,也不曾公开出动坦克,使用国际上禁止使用的开花弹,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枪杀镇压争取民主自由的爱国群众。毛时代再残暴,也不曾将成千上万的修炼人投入监狱进行惨绝人寰的迫害,甚至活摘他们的器官,将数千人折磨致死。

换一个角度看,一个国家的民主自由发展到什么程度,不在于它的政府说了什么,而在于它实际做了什么。有兴趣的人不妨查一查历史,把中共与以往的中国统治者做一番对比,那时你便会吃惊地发现,中国今天的民主自由现状不但远不如民国时代、北洋政府时期,甚至比一百多年前的晚清都差了一大截。这还不够讽刺吗?!

一言以蔽之,改革开放带给中国人民的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由,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场装点门面的民主秀、人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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