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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中兴中国受创 返台“枣”回希望

【台商泪总汇】中国投资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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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月贵台湾报导)史中兴以台干身份被台硝公司派往中国河南担任分公司的总经理,生性善良的他从事的却是高污染的产业,心情相当苦闷。其后,他在当地结识了温柔美丽的张一,两人结为夫妻,史中兴离开了原公司,和张一一起种枣闯出一片天,正当事业腾飞之际,却因办贷款惹祸上身,张一突遭重大车祸,从此陷入了一场挥之不去的梦靥……

台硝分公司总经理 反对扩厂被迫请辞

成功大学会计系毕业的史中兴,1995年被台硝公司派往中国河南新乡担任当地分公司总经理,台硝公司生产的“硝化棉”是强酸、强碱的化工产品,它在工业用途上是油漆原料,若用于军事用途则是黄色炸药,其危险性可想而知,若处理不当每年至少会发生一次大爆炸。

公司在当地雇用的工人大部分是中国农民工,对工安的意识不强,倘若晚上值班员工不慎睡着了,锅炉被烧干或强酸外溢,就会引起火灾爆炸;史中兴忧心着工安问题,压力非常大,白天几乎整天守在工厂,晚上睡觉到半夜,也要从床上爬起来进到工厂去巡视,几乎彻夜无法安枕。

依台硝公司外派规定,在中国大陆只要服务满3年,就可以请调回台湾复职,史中兴当然很想请调回台湾,但由于河南新乡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没人愿意去接任,他只好留在当地继续努力,将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5年内不但公司投资额早已回本,每年且有高额盈余。

2000年,公司股东会决定转投资、扩增项目,史中兴持反对意见,他认为辛苦了5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局面,如果扩增项目,会把原来的公司吃垮,因为5年当中外在环境发生了变化。

生产硝化棉的直接原料是棉花,而河南省是中国棉花产量最大的省分,这也是台硝分公司最初在河南设厂的原因,后来发生了病虫害,棉花种植重心已移转到了新疆,中国境内的棉花原料价格竟高于国际市场20%,对于出口相当不利,因此他极力反对扩厂。

但是,董事会却一意孤行强行通过,史中兴再度提出想调回台湾的请求,没有获准,于是他提出了辞呈,结束了备受煎熬、身心俱疲的日子。

行销红枣 闯出一片天

当时,史中兴肩负着公司庞大的责任与工安压力,又离乡背井,心情非常苦闷,由于公司投资需要买厂房办贷款,他因此认识了银行行员张一小姐。她那美丽的容貌、温柔的性情深深吸引了他,张一常常给予安慰和鼓励,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结为夫妻,恩爱甜蜜人人称羡。

张一原来是个人缘极佳、工作能力很强的工商银行行员,又是人大代表,原是前途看好的年轻一代,却也因为嫁给台湾人,工作与升迁都受到影响。

史中兴将提出辞呈的想法告诉了妻子,乐观的张一反而安慰他不必耽心,应该是另一个新的人生将要开始,从此不会再看到丈夫焦虑的样子了。

河南自古即是中国红枣的重要产地,张一老家也种红枣,整个山坡上、沟壑里、庭院中到处枣树林立,绿叶丛中挂满一串串大红枣,像灯笼般赏心悦目,随手一摘放入嘴里,滋味真是甜美!

张一说她就是吃红枣长大的,俗话说:“一天吃三枣,长生不显老。”因为红枣顾肝养颜美容,她的皮肤才会这么好,看着美丽的娇妻和满山坡的枣树,史中兴立下了目标:“良心做枣、健康有找”。

其后,张一也辞去了银行工作,夫妻两人决定共同从事红枣的买卖和种植,1997年在河南新郑成立“三力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增资并更名为“枣之礼实业有限公司”,至2006年10月资产达到人民币数千万元。

史中兴说按佛家讲法,原来所从事的高污染工业是伤害生灵的,根本就不符合自己本性,做了10几年也太痛苦了,转而种植有益人体健康的红枣,也算是功德一件,真是开心!

据稗官野史记载,红枣已有8千年历史,在石器时代就存在了,黄帝建都“有熊”,就是当今的河南省新郑,黄帝在此发现了红枣,流传下来很多红枣的典故。

河南盛产优质的“鸡心枣”,但当地农民只懂得种植红枣,却不知道怎么卖红枣,头脑灵活的史中兴善用行销策略,他将红枣用文化包装、打上品牌,加上各种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如红枣嫩芽茶、红枣咖啡、果酱、枣叶香皂等,将红枣这种当地的土产,打造成可以拿来送人的高级礼品。

短短3年的时间,史中兴打响了“枣之礼”的名号,拥有300多名员工,200家专卖店,年营业额达人民币8千万元,“枣之礼”俨然成了中国红枣界的龙头,吸引了各地业者前来观摩取经。

为了扩大经营,史中兴和张一在河南新郑买下了一块占地700亩的枣园,园内2万多颗枣树平均树龄200年以上,还有一棵极其珍贵的800年枣树,史中兴将枣园取名为“黄帝古枣园”,并注册成立一个内资公司:“古枣园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依中国大陆设立内资公司规定,必须有3名股东,史中兴是台湾人不符合资格,于是张一找了同学孟艳(任职东方担保公司)和孟艳的友人孙凡瑞当挂名股东,实际出资者只有张一。

为了买下这块枣园及扩充产能购买生产设备,张一请任职东方担保公司总经理的孟艳协助向银行贷款,却种下了祸根。

孟艳曾任郑州商业银行行长,又任职东方担保公司,人脉很广,张一认为这位同学应该会帮她没啥问题,岂知孟艳是个虚有其表、挖东墙补西墙的人,此时她正为私自挪用公款投资,出现钜额亏损所苦,遂将歪脑筋动到张一身上。

孟艳=梦靥 办贷款惹祸上身

2006年7月,张一向孟艳融资借款2千万元(人民币,下同)买了古枣园,其后,孟艳又建议张一以古枣园土地为担保向商丘信用社贷款人民币3千万元,把其中2千万元还给孟艳,1千万元则作其他资金用途,张一觉得很有道理。

但贷款核拨下来,孟艳却将资金转到自己在东方担保公司的账户,张一发现后要求撤回担保,孟艳被逼急后翻脸。2006年10月,利用行贿及原本在河南政法系统的关系反控张一“职务侵占”,谎称当初借给张一的2千万元是投资买土地款,反咬张一以股东职务侵占古枣园土地,其实是早就设计好的环中套、计中计,连原来的挂名股东都是有问题的。

张一在2006年12月向河南省检察院举报孟艳骗取贷款事实,却在2007年7月21日返家途中,突然遭到重大车祸,颅脑骨严重凹陷,7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胸腔积水,医院三次发出病危通知。经过救治,张一双目视力偏盲,视、脑神经挫伤,需要接受长期治疗。肇事者是谁?迄今仍无从得知。

2008年5月底,史中兴带着张一从河南赶往上海,当面向正在上海访问的时任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求助。不料,5月31日吴伯雄前脚离开上海,河南公安随即跨省到上海将张一逮捕。

车祸撞伤未愈,张一身体极度虚弱,史中兴向郑州市公安申请取保候审,未获准,史中兴为此焦急万分,回到台湾向海基会、民意代表及媒体求助,营救身陷狱中的妻子。

史中兴指出,全案之所以发展到这种情况,主因为孟艳与孙凡瑞在郑州市有绵密的公检法关系网。孟艳曾任郑州商业银行某一支行的行长,孙凡瑞的一个叔叔孙郑生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院长,他们连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领导人,在复杂的权钱关系下,颠倒全案黑白,“实际犯罪的人逍遥法外,无罪的人却遭关押”。

其实最重要的关键是,孟艳买通书记徐光春的混咖儿子徐磊,幕后指使省委督察室主任刘让亭当打手。张一当时是杰出的人大代表,公安局要抓人,必须向人大提报,共提报了七次,最后刘让亭向郑州市政法委书记施压,命令人大强行解除了张一的代表资格,张一最后被公安抓走。

妻冤案获判无罪 随夫到台湾治疗

两年半后张一出狱,新郑市人大颁发了一张“荣誉人大”证书给张一,意思是:“我们都知道你是无罪的,你辛苦了!”真是让人感到说不出的悲哀与讽刺,没有背景、人脉的小人物就活该被这样牺牲吗?

最让人难过的是张一身体羸弱,法医和典狱长都认为她的健康状况根本不宜被羁押,法院承办人员也哭着要史中兴赶快想办法,怕张一一旦被关会受不了折磨死在狱中,但是心狠手辣的刘让亭还是一意孤行,非将张一关进监狱不可。

张一说,是不是车祸没把她撞死不甘心?老天有眼,不用律师辩护,她还会讲话,她会撑下去,为了许多关心她的善良人。

张一的76岁老母亲一次次地到北京上访,每天到法院流泪控诉,听着法院一次次开庭宣判,法院内部暗藏着阴阳判决两派意见,今天判张一无罪,法官安慰张一的母亲不用担心,说没事;可是两天后,却又判决张一有罪,就这样反反复复,这情状谁受得了?张一的母亲年老又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受不了刺激,有3次当场昏倒,差点送了命!

2008年6月15日史中兴带着年幼的女儿返回台湾,他形容自己像是逃命一样,如果不回台湾,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被这些人扣上罪名,弄得家破人亡,冤狱就永远无法平反了。

后来因为这个事件,两三年内史中兴所有的财产全部被变卖侵占,利用刑事判决书将整个“枣之礼”公司资产非法转移,以现在市值估算,损失达人民币6亿元,刘让亭只手遮天到这种程度!

史中兴两地奔波,经过3年的努力,河南郑州二七区地方法院于2011年4月已裁定张一无罪,但先前干预司法的那只政治黑手刘让亭仍不罢休,河南中级法院迄今仍不敢核准地方法院的无罪裁定。

史中兴说,在中国有权力的人制造冤狱,根本不管监督机关怎么说;人大是监督机关,他们会暗访调查,所有的人包括人大、法官、公安都知道张一无罪,却只能私下安慰她,没有人敢真正仗义直言,因为他们是被掐着脖子的,每个人都怕丢官、丢饭碗、甚至丧命。

中共不给良民证 妻每3个月往返两地

张一回忆起往事也只是流着眼泪,她的内心非常矛盾,她说心里没有怨恨,在被关押的痛苦日子里,一些人默默陪着她流泪或轻声安慰,就像煎熬地狱中吹入一丝凉风,她就很满足了。擦着眼泪,张一说她相信中国还是有很多好人,它会慢慢进步的。

看着虚弱的妻子,史中兴心疼地说这就是张一最矛盾的地方,身为中国人,面对的是中国社会中正义与邪恶两股力量的较量,她又能怨谁呢?她就是这样的善良与无奈!

在共产党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毒害下,造就了残暴斗争的共产社会,但不管中共如何鼓吹邪恶思想,史中兴相信人性善良、佛性的一面是不会被磨灭的,他看到中国有很多善良的人民,只是他们的力量太微弱!

史中兴相信妻子终将获得平反,分析这次获判无罪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不断地努力奔走;另一方面是徐光春被除去书记职务调离河南,没了父亲撑腰,徐磊作不了怪,案情才大翻盘。(自从2009年徐光春迫害法轮功事件被曝光,徐到台湾之行被法院控告丢了丑、落荒而逃,回到中国大陆后,就被撤书记一职离开了河南。)

史中兴认为,其实张一被释放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本来就无罪。”所有证据显示张一是清白的,整个诬陷纪录摊在阳光下都是不存在的,张一是唯一的出资人,控告张一“侵占”的谭玉群、孟艳和孙凡瑞不能算是实质的股东,也因此他们以公司股东为名控告张一“侵占”土地,依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郑州地方法院判定张一无罪,她获得自由了,史中兴接她到台湾治疗,没有了在中国的恐惧不安,在自由世界好像回家一样安心。不过,由于河南中级法院的判决书还没下来,刑事案件尚未撤除,张一无法取得良民证,只能以“团聚”名义在台湾居住3个月,回去中国签证后再来台湾,两地往返。1999年结婚,到现在孩子都已经十几岁了,张一还无法取得身份证,虽然无奈,也只能接受现实了。

在苗栗良心种枣 支持乱世清流

在中国受创后,史中兴在台湾重新出发,苗栗公馆乡是台湾唯一的红枣产区,他买下农地种植红枣,提倡有机无毒的自然农法,并积极研发各种产品,希望能将“枣之礼”的品牌在台湾重新建立,以良心做枣,把健康的概念分享给大众。

2009年7月成立“红枣主题馆”,他说红枣是上天赐给人的宝贝,可惜在台湾并未受到重视,枣树一般只当观赏用,或是种水果附带种的。但台湾人进补常用的红枣却仰赖中国进口,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农药、锄草剂及收成后的防腐剂,台湾人不知道吃进了多少?

史中兴相信他在中国都可以闯出一片天,更成了红枣界的龙头;在台湾,凭着他的智慧应该可以再创辉煌!

史中兴也提到,去中国十多年后回到台湾,发现整个社会风气变差了,让他很惊讶,他也在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大纪元时报》的业务员,他发现了一群默默付出的人,《大纪元》推广品德和读报教育的理念让他很感动,当社会道德大滑坡,《大纪元》像一股清流让他看见希望。

“枣之礼实业有限公司”和《大纪元时报》合办养生医学、亲子沟通等各种讲座,办“枣(找)回道德、有机生态之旅”,也优先提供给家扶等弱势儿童参加的机会,史中兴同时发心每个月捐出营业所得10%给《大纪元》,为提升人类道德尽一分心力。

另一方面,他说《大纪元》的中国真相报导有助于中国社会的变革,中国民心思变,人们发现过去的人治、极权统治是不对的,中国人民希望藉由一股外在的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而那股力量就是媒体。

经由媒体的大量曝光,类似张一这样的冤案一一被揭露,迫使恶人倒台,这就是人民想要的。因此网民突破网路封锁,翻墙看大纪元网路新闻、看新唐人电视台报导, 偷偷讨论所看到的消息,而各级领导也默许这种行为,中国潜藏着一股推动社会改革的力量,史中兴说《大纪元》很了不起!(全文完)◇

【台商泪总汇点评】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童文薰

“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语出《左传》。这是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句。正所谓“先射箭再画靶”,当然是百发百中!但是人人都熟悉这个句子,却鲜少人体会过这八个字的真正滋味是什么?

史中兴与妻子张一在中国的遭遇,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八个字就能解释清楚,而导致祸害的原因则是史中兴夫妻成功经营的事业被有心人盯上。

至今还有许多人不清楚中国的司法制度存在什么问题,甚至直觉认为“事出必有因”,既然都闹上法院了,总有你这一边的错处与责任。其实冤案自古有之,当秦桧被质问到岳飞究竟有何罪状时,秦桧说:“莫须有!”不必给你理由!史中兴夫妻的在中国的遭遇也是一样。

史中兴因为被公司派往中国大陆而结识妻子张一。张一是当地人,不仅是工商银行行员,又是人大代表,地方关系本来就好,按理不该是被侵占财产的对象。但当一个人的资产被更有黑势力的人看上,没道理也成了有道理,也不分你是中国人、台湾人还是美国人,计中计连环套,再有公安与法院撑腰,再大的资产都可以夺到手。

史中兴夫妻二人在河南新郑成立“三力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增资并更名为“枣之礼实业有限公司”。良心经营有益人体健康的红枣加工食品,把河南当地盛产的红枣打造成高级礼品,短短3年间资产就达到人民币千万计,雇用了300多名员工,成立200家专卖店,年营业额达人民币8千万元。

因为前景看好,于是史中兴夫妻决定向银行融资自已经营枣园。这是一般台商都得不到的条件,也是张一在地关系良好的体现。可是不料祸患也因此上身!在融资过程中,史中兴夫妻不察,遭合伙人将3千万人民币的贷款直接转走。

这样的侵权行为,事实部分很单纯,法律问题也很简单。可是史中兴夫妻非但没有把钱要回来,张一反而被合伙人反控“职务侵占”。在诉讼过程中,张一还出了一场离奇的车祸,九死一生,却找不到肇事者。

求助无门的史中兴,把希望转向2008年前往中国访问的国民党主席吴伯雄。不料,吴伯雄一离开中国,车祸重伤还没痊愈的张一就立即被公安逮捕。史中兴夫妻至此才明白,中方合伙人孟艳与孙凡瑞,在郑州市有绵密的公检法关系网。他们连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领导人,在复杂的权钱关系下,可以只手遮天、颠倒黑白,让犯罪的人逍遥法外,让无罪的人遭到关押,同时将他们辛苦打拼的资产掠夺一空!

张一坐了2年半的黑牢,新郑市人大颁发了一张“荣誉人大”证书给张一,意思是:“我们都知道你是无罪的,你辛苦了!”可是被侵夺的财产,如今市值高达人民币6亿元,全部落入他人囊中,要不回来。

史中兴夫妻如今在台湾苗栗公馆乡买下农地种植红枣,将自创的“枣之礼”的品牌在台湾重新建立起来。在台湾,他们不必担心中国那种权大于法的社会,不会有黑势力对他们的事业、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两岸最大的差异就在司法制度是否独立。台湾的司法虽未达完善程度,平常也多被民众诟病,但若与中国的司法制度相比,能够保障台商安全的,还真非台湾司法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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