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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美房产变卖所得 台法部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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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5日电)前总统陈水扁之子陈致中的两处房产遭美国没收,法务部今天表示,陈致中与美方达成和解,法务部将要求美方分享变卖所得。

美国司法部发布新闻稿说,司法部没收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家人利用贿款,以空壳公司名义在纽约曼哈顿和维吉尼亚州凯斯威克(Keswick)持有的公寓和房屋两笔房地产,这两笔房地产都登记于陈致中名下,合计价值为210万美元。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表示,陈致中就房产问题已和美国司法机关达成和解,未来变卖所得,其中美方可分得85%,陈致中则取15%。

陈守煌说,特侦组以陈水扁涉贪污、洗钱在美置产,请求美方扣押扁在美的不法所得及资金流向,美查得扁以陈致中名义在纽约、维吉尼亚州两处房产。

相较于美方有“非定罪没收制度”,陈守煌说,中华民国必需先等判决确定后,才能没收。美国联邦法并规定,对于查扣有实际贡献、帮助者,得请求分享。

陈守煌说,因此,法务部日后将邀集相关单位开会,该依何种管道向美方取得协商,分享美方变卖所得的比例、后续取得款项后如何处理等问题。至于陈致中取得其中15%后,法务部将视未来判决确定后的没收宣告,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追征、追缴及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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