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绿拟法律规范陆资 蓝吁维现状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4日电)绿营主张中国大陆资金来台投资项目及审议门槛,应以法律明文规范;蓝营则认为应维持现状,避免法律高墙妨碍资金引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7日将审议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增订陆资来台投资规范。

根据民进党团版修正草案说明,修法是为务实审查中国大陆来台投资民间资金来源,设定审议门槛为新台币5亿元;同时明订禁止解放军军资企业来台投资,并限制陆资投资具敏感性、前瞻性科技及媒体、电信、教育、农业、重要公共基础建设等特定业别或项目。

民进党团干事长潘孟安说,中资来台投资渐多,但不知是否另有目的,党团因此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潘孟安说,中资来台投资审议目前依经济部颁“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审查,仅为行政命令层级;相较外资、侨资来台投资有“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例”,都以法律规范来台投资行为,党团认为中资来台投资也要以法律规范,并应限制军资来台及民间资金投资项目,以建构经济安全保护网。

对民进党团拟以法律规范大陆资金来台投资行为,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吴育昇说,国民党团主张“维持现状由经济部审议,但立法院要详加监督”。

吴育昇说,两岸关系特殊,民间资金流动不能单纯以外国资金看待;再者,大陆资金来台投资金额远低于台商资金在大陆投资金额,若以法律规范,恐会积案如山,且旷日废时,不利大陆资金来台。

吴育昇还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两岸关系基本法,不宜包山包海,党团认为审议大陆资金来台投资,应维持现状,尊重经济部专业审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