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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克提倡创设世界人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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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在国际享有隆誉的前联合国酷刑问题特专诺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9日在台湾台大法学院举行“论世界人权法院--创设建议的提出”讲座,他提出联合国正在推动“世界人权法院”,虽然台湾非联合国会员,但他表示乐意促请台湾共同推动世界人权法院的建立。

公益信托雷震民主人权基金邀请诺瓦克访台,与会座谈嘉宾包括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叶俊荣、东吴大学张佛泉人权研究中心黄默、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黄昭元、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庄世同及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张文贞。

诺瓦克指出,违反人权的罪犯是最严重的,基于法治、人权的基础,新世界秩序的基础需要“世界人权法院”为人权发声。他乐观指出,透过网路联系的茉莉花革命让独裁国家非常恐慌,显示人权意识高涨会成为全球运动,他相信21世纪应该是全球人权的世纪。

设立人权法院的8个理由

诺瓦克提出创设世界人权法院有8个理由:没有补救方案的人权,就像缺少莫勒 (Jakob Möller) 的联合国一样:一切承诺都是空谈;针对人权案件,对控诉进行沟通审议固然不错,但能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才会更好;尽管联合国仍然存在严重明显的东、西方组织区隔,但不能否认冷战已经结束;区域性组织可以作为联合国的范本;有力的人权理事会需要更强而有力的人权法院作为独立运作的对口执行单位;设立世界法院可能比我们想像中还简单,甚至不需要修定任何公约协定;世界法院的法案可考虑经由非政府组织来批准通过;世界法院可以执行受害方的适度求偿权。

对于创设世界人权法院,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诺瓦克谈到21世纪应该是全球人权的世纪,并带来了世界人权法院的概念,也说明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正在推动“世界人权法院”,这对千千万万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讯息。

朱婉琪指出,法轮功人权律师团曾在2004年访问海牙国际刑事法庭,当时就希望有检察官能够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仅管这在法律上有很高的困难度。创设“世界人权法院”将带给受迫害法轮功学员更大的司法救济希望,人权律师团乐观其成。

朱婉琪表示,“世界人权法院”的制裁具有法律的拘束效力,可使受害人得到真正的司法救济,绝对是国际司法正义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虽然台湾不是联合国会员国,但显然在世界人权法院角度上可以成为一员,因此她特别向诺瓦克表示,法轮功人权律师团非常愿意参与并共同推动“世界人权法院”,也希望最终能够在国际司法体制上将中共政府或残害中国民众的中共官员绳之以法。

她呼吁,全世界不管是国家、NGO(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都来响应诺瓦克及其他国际人权专家推动的“世界人权法院”,让那些严重迫害人权的国家、政府和个人,接受国际法律上的严正制裁。◇

(责任编辑:赵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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