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一审判14年 罚金6亿没收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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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18日,曾三度问鼎“中国首富”的原国美老总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据大陆媒体报导,根据检方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涉嫌非法经营罪;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它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已涉嫌内幕交易罪。但内容未涉及陈绍基、黄松有案。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润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国美和鹏润房地产公司也被控该项罪名。

庭审当天,黄光裕对三项指控均提出异议。国美和鹏润房产的代理律师则当庭表示,没有发现有资金用于向政府官员行贿,国美也没有为获利向相关官员提出不正当的请托,黄光裕提出请托的内容与国美无关。

黄光裕生长在广东1个贫寒之家,17岁随兄长到北京经营家电零售,1987年创建国美集团,在2004、2005、2008年蝉联胡润中国百富榜榜首。2008年被美国《福布斯》列为中国富豪榜首富,身价达63亿美元。又一夕之间,从中国首富沦为阶下囚。

黄光裕因涉嫌操纵股市,于2008年11月被警方羁押,此后其间,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的郑少东,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的陈绍基,时任浙江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等一大批部局级领导落马,都被传与黄光裕案有关。黄光裕案的开庭引起了国内外各大媒体的关注。但从目前的起诉书来看,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皆未被拉入此案的起诉之中。

2008年10月15日,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办公室被中纪委调查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黄松有被双规不到一个月,又传出在前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被双规的消息。间盛传黄松有落马与黄光裕案有关。

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对两人实施“双规”。而郑少东的后台正是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2009年4月12日,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和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一天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2009年10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被中纪委带走,以“协助调查”黄光裕案。

2009年12月,前上海市公安副局长朱影被正式刑拘,因为查出朱影有涉及黄光裕案件的违纪行为。

此外,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和黄光裕之兄黄俊钦同样涉嫌“内幕交易罪”被警方带走。黄光裕之妻杜鹃、港澳赌业重量级人物连超相继落网。

深圳首富、茂业国际总裁黄茂如被查,与许宗衡及黄光裕案件有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钢、山东金泰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新文等人被调查。地产大老、合生创展主席朱孟依受黄光裕案波及,销声匿迹了10个月,才在公开场合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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