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宠 :上海大火、上海真相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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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0日讯】11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迅速派出高层警官,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名义对我家进行了45分钟搜查(从下午14时15分—15时),然后又用警车将我送到公安分局二楼进行刑事传唤(15时—19时15分),主要是将我训斥,要我对上海胶州路一幢28层的住宅楼着火闭嘴。同时表示上海市人民政府已在昨天结了你养老金每月近2000元,如有困难可再提,到美国探望女儿的路可以来谈,向我们政府申请……

在上海大火的4小时后,我是第一个接受海外大纪元记者李真采访并作出深度报导的上海市民。当时我认为着火主要成因是城市规划及大楼环保装饰保暖材料不防火,大楼没有消防车的通道……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房地产大坼大建大贪腐的一次大暴露……以后几天官方报导中证实这一点。11月19日早晨上海官方电台广播中透露,请了五位专家从不同角度认为,大楼装饰材料不符合防火规定……

这个价值3500万元人民币的政府工程,没有上海包括我在内的45名专业律师之一签名,这个工程的招标工程是违法的。

1999年4月,朱镕基总理主持了由国务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从全国10万名律师中进行选拔,按每一百名律师中选拔出从事国家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注册律师,在重庆、武汉、石家庄设考场,共有全国917位律师被选中执业,我在武汉考区胜出。国家基本建设是个沿用计划经济管理名称,实为政府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房地产工程。从此以后包括上海在内3000万以上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工程发包,总包,分包过程都要由专业律师在合法文书上鉴名。

武汉考试后,我收到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司法部颁发的专业律师资格证书(现保存在海外银行中)以后我被推荐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法律顾问,又曾经包括香港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高级律师在内的香港律师们交流讲课约1小时……

现公布1999年7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文件中的一段。

附:1997年,国务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文件(部分):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计917)

(国务院)部属律师事务所共计38人
黑龙江共计25人
山西省共计18人
辽宁省共计32人
河北省共计32人
山东省共计30人
天津省共计21人
内蒙古自治区共计19人
北京市共计103人
陕西省共计20人
吉林省共计24人四川省共计32人
贵州省共计21人
青海省共计2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计21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共计22人
云南省共计24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计31人
甘肃省共计20人
重庆市共计32人
湖南省共计23人
西藏自治区共计1人
江苏省共计25人
海南省共计22人
浙江省共计30人
江西省共计22人
广东省共计41人
河南省共计30人福建省共计25人

上海市:

朱树英: 建伟律师事务所
李德平: 第八律师事务所
吴伯庆: 金贸律师事务所
高前和: 震旦律师事务所
谷云章: 发展律师事务所
吕红兵: 万国律师事务所
周敏建:华夏律师事务所
张复敏:申辰律师事务所
林自勉:嘉和律师事务所
丁晓文:中建律师事务所
翟建: 明日律师事务所
王晨波:华联律师事务所
萧彬:萧信律师事务所
吕军:九州律师事务所
吕国耀:国耀律师事务所
穆世明:弘安律师事务所
周金根:新民律师事务所
张盈东:沪南律师事务所
沈伟民:申华律师事务所
谢民前:中广律师事务所
李向农:第四律师事务所
郑恩宠:申房律师事务所
崔惠平:红桥律师事务所
杨振欲:沪北律师事务所
许强:华亭律师事务所
石毅:毅石律师事务所
尹燕德:清华律师事务所
浦增平:泛亚律师事务所
朱洪超:联合律师事务所
张伟:万达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金茂律师事务所
潘峰:经建律师事务所
龚晓航: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薛波:新闵律师事务所
潘军:海上律师事务所
戴学军:第一律师事务所
钱丽平:君和律师事务所
诸顺民:上海福隆律师事务所
陆忆军:百业律师事务所
谈培初:天达律师事务所
凌浩:发展律师事务所
仇福庚:共同综合律师事务所
仇宁生:银都律师事务所
陈邦礼:高桥律师事务所
王小咪:中怡律师事务所
以上共计45人。
安徽省共计25人
湖北省共计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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