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电台印尼胜诉 中共干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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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余琇臻印尼雅加达报导)2010年10月5日,印尼国家行政高等法院对新时代电台许可证诉讼,做出一个关乎国际人权的历史性裁决:接受新时代电台的全部诉讼,下令邮政与电信局局长废除发给RSMS公司的广播许可证,恢复给新时代广播电台使用,新时代电台是该频道的合法使用者。

新时代电台隶属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除了提供音乐、新闻、文化、商业等资讯,也勇于报导发生在中国的新闻真相。

新时代电台发言人雷蒙3月份时说,自从中共官员在2007年拜访广播委员会,他们明目张胆地要求印尼政府封杀新时代电台的营运操作。理由是新时代电台将中国的人权现状,以及对中国人民的镇压迫害加以报导,例如西藏问题、汉维矛盾,特别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镇压等。中共将表示“不高兴”的信发给了政府几个部门,如外交部、内政部、谍报部、通信与信息部门以及广播委员会。

2008年10月23日新时代电台委任新闻法律援助中心向印尼行政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3月24日印尼频道监督部门、广播委员会一行八人,连同军警强行没收印尼新时代电台的广播器材。新时代电台2005年设立后,近三年多次遭到中共透过印尼政府的干扰。

由第一法官库鲁‧查亚‧萨普特拉法学士(Guruh Jaya Saputra SH)为首的法官小组,5日在雅加达东区的国家行政高等法院作出结论:“接受新时代电台的全部诉讼,下令邮政与电信局局长作废授予RSMS公司的广播许可证。”这个裁决,说明邮政与电信局局长在2009年10月30日把广播许可证发给RSMS公司(又称星fm电台)的法令,从即日起已经作废,收回频道106.5 MHz fm的使用权,恢复给新时代广播电台使用,新时代电台是该频道的合法使用者。


由第一法官库鲁‧查亚‧萨普特拉法学士为首的法官小组宣读裁决(摄影:rahmat/大纪元)

对于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新时代电台委托律师亨特拉延纳( Hendrayana)认为,法官小组的态度是客观的,是符合审判过程所有事实的。亨特拉延纳认为,新时代广播电台胜诉,那是应该的,是合理的。


各方表示,国家行政高等法院裁决,让媒体可以不受任何政治威胁自由安心地营业。(摄影:rahmat/大纪元)

各方表示,国家行政高等法院此一裁决,为新闻自由在印尼的继续生存带来希望和光明,让媒体可以不受任何政治利益、或外国政治利益威胁的情况下自由地、安心地营业,将国内和国外真实的社会现象传播给广大的社会听众。

案件编号61/6/2010/PTUN-JKT

新时代广播电台许可证诉讼事件回顾:

邮政与电信局局长于2010年3月强行没收新时代广播电台的发射机,而漠视现有事实,在新时代电台的诉讼案还在最高法院进行、未有裁决的情况下,把新时代电台的频道使用权,转给其它电台使用。

新时代电台到雅加达东区国家行政高等法院,以案件编号61/6/2010/PTUN-JKT向邮政与电信局局长提出控告,针对邮政与电信局局长2009年10月30日下的法令,将新时代电台的频道使用权转给RSMS公司,新时代电台表示不能接受。另外,以中共政府2007年4月发给国家机构的一封红头文件施压政府为依据,邮政与电信局局长和广播委员会,迟迟不发广播许可证,因为政府拒发广播许可证,有意造成原本已经拥有合法的暂时播放许可证的新时代电台,因此而变为播放“不合法”。

中共政府以红头文件,在2007年4月发给印尼内政部、国家情报局、邮政与电信局,广播委员会等国家机构,要求政府不给新时代广播电台颁发广播许可证,因为新时代广播电台的新闻,经常揭露中共在人权方面的严重侵犯,包括强暴镇压自己民众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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