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東別再忽悠,全國都向你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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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綜合報導) 中國巴東烈女鄧玉嬌正當防衛殺淫官案,巴東當局刻意掩蓋將真相,忽悠整個社會,甚至將當事人鄧玉嬌的母親、代理律師被迫陪當局來回折騰,令原本簡單的案情變得更加詭異、更加複雜,引發中國社會各界的憤怒與譴責,連一向要求與中共保持一致的喉舌媒體也與中共唱反調,一面倒的譴責巴東當局,同情、聲援著手刃淫官的鄧玉嬌。

律師、學者抨擊中共巴東當局

法學家蕭瀚先生一直關注鄧玉嬌案,在自己博客中發表了系列評論,他認為政府官員基本上是法盲,絕對是中國政治的一大特色,而鄧玉嬌案中的巴東政府官員算得上是經典。他在博文——「給法盲政府巴東上課」中描繪了巴東政府的六幕法盲劇。

他強烈建議巴東縣政府以後就此案發佈信息之前,一定要好好學習幾部基本法律,比如《憲法》什麼的,省得丟人現眼。雖然政府撒謊大家早已習慣,但你們撒謊的時候至少要敬業一點,要撒得像那麼回事兒,別給我們一眼看穿,不然我們會覺得智商受辱——你們也太不把我們當回事兒了吧,把騙上頭的東東拿來糊弄我們,難道我們的腦子跟你們上級一樣不好使?這麼敷衍了事實在太過分了,2600年前孔子就曾經說過:「是可忍,孰不可忍。」說的就你們!

他認為中共巴東縣政府操控輿論,並把受害人鄧玉嬌塑造成一個精神病人尋找時機栽贓。對案中存在重大嫌疑黃德智,巴東縣政府的幾次通報都有意將他撇除,將民眾當白癡。巴東警方還偏袒性立案,僅立「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罪」,他認為警方至少還得另立一個案子:「黃德智、鄧貴大、鄧中佳等三人涉嫌強姦罪」

他認為巴東警方在取證方面耍流氓手段,他說:「當他們得知有了那麼兩件重要證物,於是立刻銷毀,具體做法就是逼迫張樹梅將案發時鄧玉嬌的內衣褲洗掉,接著逼迫她解除與夏霖、夏楠兩位律師的委託關係,真是無恥之尤。」 他認為中國公權力利用職權銷毀證據,已經成為他們的職業嗜好。他建議對此案中具體下達指令和執行的人應該以「妨礙司法罪」被公訴!,讓他們付出代價。

上海律師: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上海律師李天天在給鄧玉嬌案律師的一點建議中指出,律師儘可能地披露案情,越陽光約好。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他認為對手越不要你披露越怕你披露的東西就越有披露的價值—–當然前提是與鄧玉嬌充分溝通,在隱私與當事人的最大利益之間找一個好的平衡點,千萬不要為一點點不重要的隱私,錯過了讓更多的網民瞭解案情,給公檢法壓力的機會。

他並不認為披露多了案情會影響法院正確判決,他認為社會現實是他們一慣黑箱裡幹事情,越黑他們越好胡來。披露的內容越多,他們越不好下手胡判。

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夏律師的控告書,明白無誤地告訴世人,這是一起由強姦未遂所引發的案件,然而,巴東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卻公開向媒體宣稱不存在強姦之事。他認為鄧玉嬌案本是一起簡單案件,案情之所以被搞得撲朔迷離,與當地警方嚴重的瀆職行為有關。至今為止巴東公安機關仍然在做著「躲貓貓遊戲」。

民間團體呼聲高 簽名聲援赴現場

網絡上民間團體對鄧玉嬌的呼聲更是一浪高過一浪。一批中國國內的專家學者率先在網絡上發表上書公安部的公開信,抗議巴東公安局的作為。隨後有一些學者聯名帶頭向因在鄧玉嬌案上態度冷漠的娘家「婦聯 」開火。甚至有一批學者、律師等在北京召開鄧玉嬌案及網絡民意研討會,自發成立鄧玉嬌公民司法正義觀察團、鄧玉嬌案律師後援團、鄧玉嬌案青年網民後援團、鄧玉嬌案輿論後援團,給與鄧玉嬌民間正義支持。各種聲援簽名網也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更有團體自發組織奔赴巴東實地調查,還原真相。

28位各界精英公開站出來

5月16日陳永苗、鄧聿文、曠新年、黃紀蘇、于浩成、王飛、古川、長風、王俊秀、古清生、阿順、田路、張大軍、葉匡政、趙國君、曹宇震等28位國內知名學者各路精英等公開在網絡上發起簽名運動,並希望更多的人加盟。他們要求公安部責成湖北省公安廳就鄧貴大等三官員是否構成輪姦罪作重點調查,要求公安部責成地方公安部門立即以正當防衛為由,開釋鄧玉嬌,並且將三官員中還活著的另外兩人繩之以法。

聲援鄧玉嬌 就是聲援我們自己

網友在論壇上發起聲援鄧玉嬌就是聲援我們自己的簽名活動,網友表示鄧玉嬌,你是我們的姐妹,你和我們是一樣的一奶同胞一樣的社會底層人民。你的遭遇不是你個人已經是我們底層人們的一個縮影,你的結局就是我們將來的結局!你要堅信邪不壓我們為你聲援其實就是為我們自己!

學者高位華表示今天我們網上的吶喊,不僅僅是為鄧玉嬌,也為我們自己的姐妹,也為我們的妻子女兒吶喊,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為自己吶喊,不再放任錢權的魔力奴役我們的心靈。我們要做自己的主人。

北京女大學生震怒

鄧玉嬌案的所引發的民間呼聲日益高漲,六四20週年前夕北京的42名女大學生聯名發表公開倡議聲援鄧玉嬌,北京有關方面又為緊張。

她們在聲明表示鄧玉嬌事件是不良社會風氣的一個典型的表現,認為在一個女性得到充分尊重的社會,鄧玉嬌絕不會受到這樣的侮辱。她們表達自己憤怒並呼籲社會一起關注和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與人格尊嚴。聲明還呼籲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客觀公正辦理鄧玉嬌案,依法接受法律監督,主動接受輿論監督。

聲明說:「作為國家的公民,作為大學生,尤其是中華女子學院的學生,我們對於發生這樣的致人死亡的悲劇感到痛心,更為發生這樣女性受欺侮的現象感到憤怒!我們認為,『鄧玉嬌事件』背後體現出的女性權益及人格尊嚴維護問題值得深思。」

學者就鄧玉嬌案致信全國婦聯

以作家梅桑榆、律師劉曉原、傳媒趙牧、學者夏業良、學者王曉陽、詩人葉匡政、學者吳祚來及編輯梁發芾等發起了致婦聯的公開信。

他們認為巴東警方幾番更改案情公告,企圖掩蓋案件真相。5月18日的「新案情」公佈後,舉國大嘩,群情激憤,諸多媒體跟蹤報導案情進展;社會各界人士紛紛對巴東警方修改案情通告的用意進行評論;搜狐、新浪、鳳凰等各大網站均作了專題報導,密切關注此案的進展,集中發表評論文章,並展開民意調查;網民們紛紛發貼、跟貼,對警方的新案情通告提出置疑,為鄧玉嬌鳴不平。然而,全國及湖北省、市級婦聯卻集體失聲,這就不能不引起社會各界人士及廣大網民的強烈不滿。

他們認為鄧玉嬌的舉動正是孟子所倡導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而且是我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份,應該值得大力弘揚。然而,巴東警方自作聰明,玩弄文字遊戲,在案情通告上大做文章,已經失去了執法者的公信力,不能不令民眾產生這樣的懷疑:鄧玉嬌很可能在巴東執法部門屈於某種壓力的暗箱操作下蒙受冤屈。他們希望婦聯能肩負職責,密切關注此案的進展,起監督作用,使鄧玉嬌一案得到公正的處理,使鄧玉嬌真切地感受到「娘家人」的關懷。

京城舉行鄧玉嬌案研討會 組建多個聲援團

5月24日下午「關注鄧玉嬌案及網絡民意研討會」在北京德先生社會研究所成功舉行。會議熱議聲援鄧玉嬌的輿論舉措和務實方法。會議呼籲公開、公正處理鄧玉嬌案件,尊重民意,追查真相。會議經探討達成共識,自發組織鄧玉嬌案公民司法正義觀察團、鄧玉嬌案律師後援團、鄧玉嬌案青年網民後援團、鄧玉嬌案輿論後援團,給予鄧玉嬌民間正義支持。

鄧玉嬌控告信媒體曝光後,更加激起網絡民眾對巴東當局的憤慨,北京一批學者聯名寫公開信要求中國公安部儘快介入鄧玉嬌案。還有熱血沸騰的網民們呼籲網民帶上冤字的橫幅,自發參加6.1巴東烈女請願大集會。甚至有人出資免費派發聲援鄧玉嬌的廣告衫。

大陸媒體夾縫中聲援鄧玉嬌 有限度披真相

5月10日湖北巴東發生修腳女鄧玉嬌手刃淫官案,一貫緊跟中宣部的各大媒體在夾縫中生存,幾乎一面倒支持鄧玉嬌,「廣州日報」、「中國青年報」、「 揚子晚報」等媒體發出報導揭露事實真相,抨擊敗壞,聲援鄧玉嬌。甚至新華網、人民網都不得不刊發一些譴責巴東當局、聲援鄧玉嬌的聲音。

揚子晚報:巴東警方已失公信 鄧玉嬌案宜交第三方

揚子晚報5月25日以題為《巴東警方已失公信 鄧玉嬌案宜交第三方》發稿,將巴東警方數落一通。該報導揭露湖北巴東警方在鄧玉嬌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搶先發佈了新聞——宣佈「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聲明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 該報導調侃警方:你心急什麼? 

報導還羅列了從5月10日鄧玉嬌案發生至今巴東警方及有關方面無法令公眾信服的種種行為:從「抑鬱症」到「按倒變推坐」、「特殊服務變洗浴服務 」,又讓案發現場出現了另外兩名曾「上前勸解」的服務員。更有甚者,當律師要求警方提取已被忽略十多日的鄧玉嬌被性侵犯的內衣內褲物證後,其母張樹梅又貌似「極其配合」地將物證徹底清洗。另一被刺傷的當事人黃某的身份從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變成「職工」,接著這個本應還在醫院的人卻連警方都找不到了。。。。。。
該報導認為繼續由巴東警方來完成還原案件真相的使命已經不合時宜,需要選擇公眾信得過的、能夠超越利益之爭的第三方司法機關來接手偵查審理了。

廣州日報:渲染鄧玉嬌患抑鬱症,誰在轉移視線?

該報導在案犯不久的5月14日被人民日報的人民網轉載,文中明確表示巴東當局渲染鄧玉嬌患抑鬱症,這非但不是鄧玉嬌的幸運,某種意識上講有轉移公眾視線、迴避案情真相之嫌。

文章說幾次按住一個弱女子意欲何為?這分明是圖謀不軌。當時處境下的鄧玉嬌,完全可視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為此採取「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於情於理,鄧玉嬌都應被從輕發落。關鍵是依據何在?當然,以抑鬱症對其輕判一定程度上能消除鄧貴大之死給當地招商引資工作乃至當地官員形象帶來的負面影響,但毫無疑問這是自欺欺人。鄧貴大等令官員形象蒙羞的行徑一目瞭然,而分析鄧玉嬌當時面臨的處境,就算他們暴行的中止不是鄧貴大的死而是其他,是否也應被判強姦未遂?鄧玉嬌不甘受辱維護自己的安全,不是正當防衛又是什麼?

報導說,反觀現實,罔顧女性尊嚴的好色官員層出不窮,患抑鬱症的女服務員卻不常有。雖說任何人的非正常死亡都值得同情,但因何而死帶給社會的警示和反思卻不盡相同。一個鄧貴大因侵犯有抑鬱症的服務員而死,更多鄧貴大會把這僅僅當作巧合,從而不足以使好色官員引以為戒,也不足以震懾其檢點自己的形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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