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僱員用公車需納稅
【大紀元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易林編譯報導)紐約州僱員如果使用州政府的汽車上下班的話需要為這項福利納稅,不過包括7名參議員在內的許多民選官員卻未能做到。這些參議員中有多數黨領袖史密斯,他在去年沒有向州主計長辦公室報告任何公車私用。
州主計長每年向政府僱員發放W-2表格﹐以便他們在報稅時申報這項福利。史密斯辦公室則將這項疏忽歸咎於去年7月退職的州參議院前領袖布魯諾,說他在15年以前就取消了一切用車報告。史密斯的發言人說﹐直到媒體調查披露後才知道規則的變化。
另一方面,除了曼哈頓州民主黨議員法雷爾之外,所有州眾議員都申報了私用公車的里程數。法雷爾的辦公室則表示這位立法人從來沒有因為私人用途開過公車。
沒有申報的公務員還包括州緊急事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吉布和其他16名緊急事務管理辦公室的員工。不過該辦公室的發言人說﹐吉布和其他人每週7天、每天24小時需要對緊急事務做響應,因此裁定他們開公車上下班不算在私用之列。
從2007年11月1日到2008年10月31日,大約有一千名州政府僱員申報了公車私用的用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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