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非等:「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一)

——2003年:一朵蘑菇雲在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升起

歐陽非 孫思賢 林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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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訊】序言

從1999年到2007年,中國器官移植市場飛速發展。在2003年,中國器官移植數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長。2003到2006年間在國際上掀起了到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熱潮。中國一些醫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時間短到不可思議的1-2週 (國外要等2-3年)。哪裏來的這麼多器官呢?

中共過去不承認,現在承認了,說大部份器官來自死刑犯。

但是,死刑犯的器官能滿足中國大陸2003-2006年間,器官移植數量的瘋狂攀昇嗎?

2006年3月,知情人曝光出中國大陸發生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慘案,另一個器官來源浮出了水面。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在2009年8月接受一家美國媒體採訪時指出,「(中共)解釋說器官移植的來源主要是死刑犯是無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樣的話,那麼死刑犯的人數一定比認為的要高得多。」注1 2008年11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發佈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器官移植熱的興起與迫害法輪功幾乎同步,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憂慮。」注2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2009年度報告中指出,「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注3

中共一方面如同過去否認使用死刑犯器官一樣,否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另一方面又杜絕外界到大陸做任何獨立的調查。我們看到,2003-2006年最高峰的中國器官移植市場具有人類器官移植歷史上很多獨一無二的特徵。這是利用死刑犯器官很難實現和支撐起來的,而那幾年又正是被指控大量發生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時期。

從2007年起,中國政府開始了對混亂的器官移植市場的大力整頓,出台移植條例,器官移植醫院也從600多家縮減到160多家。中共的這些姿態受到了國際器官移植界的歡迎。但是,不管今天整頓後的器官市場如何,都不能成為隱瞞幾年前那個混亂時期犯下的罪惡。在國際社會關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這個大背景下,中共把多年來堅決否認的盜用死刑犯器官之事推到前台,高調承認,動機如何,耐人尋味。會不會是想用一個罪惡去掩蓋另一個更大的罪惡呢?

2009年11月加拿大Seraphim Editions出版社發行了新書《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作者是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及前加拿大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該書公佈了作者幾年來調查收集到的大量詳實的關於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活體摘取器官的證據。

本文是從另外的角度,針對中共把長期否認的盜取死刑犯器官推出來企圖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進行了重點的分析。文章通過公開的數據和資料,站在宏觀的角度,估算出每年的死刑犯人數和被利用來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進而算出每年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有多少,把估算的數據跟歷史數據比較,發現相當吻合。我們的計算也表明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數量相對來說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對比2003-2006年期間突然增長的器官移植數量,說明光靠死刑犯的器官,遠遠滿足不了大陸移植市場。那幾年其他已知的器官來源很少,多餘的器官來自何處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給出了另一個解釋。文章還分析了死刑犯器官的局限性,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特點,以及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演變過程。本文特別指出了2003-2006年高峰期的器官市場的不同尋常的特徵,這些特徵是死刑犯器官很難解釋的,而又恰恰符合活摘器官的模式。文章最後呼籲更多的知情者能提供線索,奉勸參與活摘器官者不再為中共守口如瓶,用良心和智慧講出真相,減輕甚至抵消過去有意無意間所犯下的罪惡。希望大家都來給中共施加壓力,全面停止迫害法輪功,允許外界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進行獨立調查,揭開歷史上最邪惡的一頁。

註:本文選擇2003-2006年作為分析的重點,是因為中共公開出來的數據顯示出這幾年器官移植數量有了突然性增長,並不說明迫害法輪功的其他年份就沒有盜竊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只要迫害還在繼續,我們就沒有理由相信罪惡已經停止。

一、死刑犯每年能提供多少例器官?

1、歷史數據提供的參考

2000-2008年,每年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有多少例?準確計算是不可能的,不過歷史數據可以提供一個參考。我們把2000-2008年分成三個階段:2003年以前,2003-2006年之間以及2006年以後。2003-2006年是被懷疑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時期,不便考慮,我們來看看 2003年以前和2006年之後死刑犯器官的利用情況。如果這幾年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數量比較穩定,我們就能以此推算在2003-2006年死刑犯能夠提供的器官數量,那麼這幾年多餘器官的來源,就將成為一個嚴肅的問題。

按官方報導,2000-2008年器官來源的比例中,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比例逐年增加,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比例(不是數量)在減少,死亡自願捐贈的仍然是微乎其微。1999年親屬間活體移植占2%,2004年是4%,注42006年是15%,到了2008-2009年,據《中國日報》引述權威人士說法,有40%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60%多的器官來自死刑犯,而死亡自願捐贈的從2003年到2009年只有130人。注5 大陸《財經》雜誌2005年第24期稱中國「95%以上的供體是屍體,而屍體幾乎全部來自死刑犯。」注6 《三聯生活週刊》2006年4月報導,「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注7中國肝移植註冊網站上列出的1999-2006年肝移植中活體移植的數量遠遠小於總量 (雖然是不完全統計,但相對比例具有參考價值),也說明活體的比例在2006年前非常小。注8

中共官方提供的器官來源比例可以簡單地用下圖表示。

2003年以前和2006年之後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數量

根據上面這些數據,我們可以認為,在2000-2002年器官來源95%以上都是死刑犯,2008年的器官有60%左右來自死刑犯。以腎和肝為例,根據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提供的數據,2000-2002年每年有6000-6500例。注9 全軍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在2009年9月做客新華網時提供了一個2008年的數據,2008年「完成肝臟移植三千多例到四千例,腎臟移植六千多例」,注10那麼,如果根據《中國日報》目前有65%的器官來自死囚的官方說法,2008年的死囚器官應該有5850到6500例。

也就是說,從2000-2002年和2008年的數據來看,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上下,如下圖所示。

但是,在2003-2006年間,出現了一個很大的意外,器官移植數量大幅度上升(每年有1萬2千到2萬例,本文第五部份有詳細說明)。顯然,這是用死刑犯器官難以解釋的。

美國匹茲堡大學的經濟學家托馬斯.羅斯基(Thomas Rawski)曾對中國的GDP數字在2000年做過一項研究,根據中共公開出來的數據,發現1998-2000年3年間中國的GDP累計增長 24.7%,但與此同時,能源消費卻下降12.8%,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從而認為中共的GDP存在造假。雖然羅斯基的這項研究本身有很多爭議,但是,卻揭示出了一個重要現象,就是中共造假常常顧首顧不尾,如果對其數據相互之間內在關係進行一番推敲,很容易就讓中共露出馬腳。

同樣,中共為了掩蓋活摘器官之事,推出死刑犯是主要器官來源這件事情上,也犯了類似的錯誤。2003-2006年器官移植數量的飛速增加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死刑犯能支撐起多大的市場份額,是可以用其他相關數據進行分析估算的。我們下面的計算就證明死刑犯的器官數量遠遠滿足不了2003-2006年間的高增長。

2、「估算公式」提供的數量

在前面我們用歷史數據給出了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的大概數量,在6000例左右。下面我們再用估算公式來計算一下,看看每年死刑犯到底能提供多少器官。相關的變量包括:

* 每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
* 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
* 一個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數量
* 個人器官利用率

估算公式:

每年死刑犯器官數量(腎和肝) = 每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 X 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 X 一個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數量 X 個人器官的利用率

由於中國器官移植專家提供數據時常常以腎和肝為例,我們在本文的估算和討論中指的器官數量也只包括腎和肝,事實上其他大器官的移植數量相對很少,所以不會對結果造成什麼影響。

估算公式中變量的取值是根據很多公開資料設定的,為了方便說明問題,我們先用設定值做一個計算,看看結果如何。文章接下來有關於變量是如何設定的詳細具體的解釋。

我們在這裡的計算中,設定每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為10,000人,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為30%,一個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數量(腎和肝)是3個,3個器官能同時都被利用的比率設定為75%。為了更有說服力,我們儘量採取變量可能範圍內的上限數值,計算出來的每年死刑犯器官數量應該有所高估。計算結果如下圖所示。

我們的估算結果是,每年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差不多在6,750例(腎、肝)的水平。對比歷史數據,有相當高的吻合性。我們在上一節提到,2000年到 2002年,還有2008年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數量都在6000-6500例左右。我們的估算值有點偏高,如果扣除估算中變量取值儘量取上限的這個因素,我們的估算還是比較合理的,基本符合歷史數據。

當然,如何設定這些變量的數值,將是富有爭議的話題。由於中共對真實數據的高度保密,我們的計算只是為了象徵性地說明問題,不過,我們的估算的確說明了問題。本文還有相當篇幅對各種器官來源的機制以及市場特徵進行了分析,如果將各種因素綜合起來看待利用死刑犯器官的事情,我們就能較為準確地把握中國器官移植市場的全貌。

關於估算變量的說明

1) 個人器官的利用率

一個死囚可以貢獻2個腎臟和一個肝臟(這裡只考慮腎和肝)。那麼,是不是這3個器官都能用上呢?當然不是。死刑犯作為一個特殊的供體來源,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間槍決,在沒有器官共享網絡的情況下,就算一個人有多種器官可利用,利用率也將大打折扣。「中國醫藥報」在「建立器官移植登記網絡」一文說,由於沒有器官移植登記網絡,有的只拿了腎,白白浪費了許多器官。注11

儘管如此,在前面的估算公式中我們還是假設死囚個人的器官利用率達到四分之三,為75%。

2)「每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 與 「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

有人可能想了,為什麼死刑犯人數設定為1萬,而不是2萬?為什麼死刑犯被利用的比例取值30%,而不是50%,或者80%?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在後面將有詳細說明。下面我們先講一下器官移植的配型問題,這個問題很重要,是我們進行估算的一個技術上的基礎。

(待續)

參考文獻:

1 「(中 共)解釋說器官移植的來源主要是死刑犯是無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樣的話,那麼死刑犯的人數一定比認為的要高得多。」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接受英文大紀元採訪。Unsolved: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Interview with Manfred Nowak, 來源:http://www.theepochtimes.com/n2/content/view/20596/
2 「中國器官移植熱的興起與迫害法輪功幾乎同步,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憂慮。」 2008年11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發佈的報告。CONSIDERATION OF REPORTS SUBMITTED BY STATES PARTIES UNDER ARTICLE 19OF THE CONVENTION: Concluding observations of the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Forty-first session, Geneva,3-21 November 2008。 來源: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at/docs/CAT.C.CHN.CO.4.pdf
3 「過去一年中,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9年度報告美國會報告: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和迫害。 來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9/10/24/n2699251.htm
4 「1999年親屬間活體移植占2%,2004年也才4%」,科學為親情護航——掃瞄親屬活體腎移植, 河南省腎移植中心。來源: http://www.china-kidney.com/shownews.asp?id=819
5 《中 國日報》披露2006年活體比例是15%,目前活體有近40%,而65%的器官來自死刑犯,Public Call for Organ Donations,China Daily,來源: http://www.chinadaily.com.cn/china/2009-08/26/content_8616938.htm
6 「95%以上的供體是屍體,而屍體幾乎全部來自死刑犯」, 器官移植:加快規制的地帶, 《財經》2005年第24期,來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5-11-28/110062607.html
7 「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器官移植立法之難,三聯生活週刊,來源: http://www.lifeweek.com.cn/2006-04-17/0005314976.shtml
8 中國肝移植註冊2006年度報告,來源:中國肝移植註冊網,https://www.cltr.org/view.jsp?id=76
9 政府政策和器官移植,黃潔夫,毛一雷,J. Michael Millis,Government Policy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China,國際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來源: http://download.thelancet.com/flatcontentassets/series/china/comment11.pdf
10 「2008年完成肝臟移植三千多例到四千例,腎臟移植六千多例」,石炳毅訪談實錄:詳細說說器官移植,新華網,來源: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9-09/11/content_12035251_2.htm
11「建立器官移植登記網絡 制定腦死亡法——器官移植供體匱乏的解決之道」,2004年11月15日,來源:http://www.100md.com, 中國醫藥報 (總第2887期)

──轉自《明慧網》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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