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訂閱 簡體 繁體 2009.11.30
首頁 台灣版 香港版 評論 大陸 北美 港澳 台灣 國際 財經 科技 娛樂 體育

副刊 文化 旅遊 生活 飲食 醫療 教育 連載 文學 藝術 圖片 音像 移民

社區 資料 專題 網聞 論壇 賀卡 動態 天氣 廣告 突破封鎖 投稿 關於我們
新聞主頁北美新聞台灣新聞港澳新聞大陸新聞國際新聞科技新聞財經消息台灣地方新聞社會新聞

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發表台灣自救宣言 三人同遭羅織入獄

【大紀元9月21日訊】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日,彭明敏和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提出「台灣自救宣言」,揭示一中一台、總統普選、政黨政治、保障人權、健全文官、革除貪污、遷徙自由、廢止特務、裁減軍隊等原則,呼籲團結台灣人民,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希望達成建立新國家、制定新憲法、加入聯合國目標。

台灣自救宣言提出的原則和目標,挑戰蔣介石獨裁政治及反攻神話主張,隨即招致牢獄迫害,國際社會出面關心此案。

彭明敏於一九六五年經軍法判刑八年,同年特赦後軟禁監控,一九七○年秘密逃亡至瑞典並獲政治庇護。

謝聰敏一九六五年判刑十年,隔年減刑為五年;魏廷朝判刑八年,減刑為四年。謝、魏出獄後不久,一九七一年被以他案為由逮捕刑求羅織罪名二度入獄,隔年分別判刑十五年、十二年,一九七五年改判減刑為六年六個月、五年八個月。

(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

9/21/2008 3:00:33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9/21/n2270169.htm

紀元導航主編信箱推薦給朋友打印機版
相關文章

  • 塵封38年 彭明敏逃亡大揭秘 (2008年9月20日)
  • 彭明敏︰馬對中開放 全民疑懼 (2008年3月31日)
  • 彭明敏:絕對權力 令人憂心 (2008年3月21日)
  • 七美國會議員 挺台公投 (2008年3月14日)
  • 七名美國國會議員 力挺台灣公投 (2008年3月13日)
  • 馬英九綠卡案 謝長廷籲檢驗勿有雙重標準 (2008年1月30日)
  • 追尋自由民主 政論家林保華入籍台灣 (2008年1月5日)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