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註銷機密 綠委擬提內亂外患之訴

【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七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邱議瑩今天下午說,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與專案小組不能代總統馬英九行使核定機密的權力,如果馬總統未檢視全部的卷宗資料,如何決定國務機要費案資料不是機密?他們考慮明天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馬總統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內亂外患罪。

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總統馬英九核准註銷機密。總統府六月底組成專案小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經總統授權,由相關負責人檢閱府方留存檔案,並赴台北地方法院檢閱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確定這些物件與檔案應否降等或解密。

高志鵬與邱議瑩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馬總統不智也不察,竟授權組成定位不明的非法專案小組赴地院閱卷。

高志鵬說,總統才是憲政機關,總統府或總統府秘書長不是,總統要親自核定機密的權力,不能由總統府秘書長或專案小組代行職權,若總統沒有親自檢視全部的資料,如何決定不是機密?台北地院又憑哪條法律,把資料送去總統府給總統看呢?專案小組是依據什麼法律、體系成立,可以決定這不是國家機密?

他說,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卷宗,還是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認定事涉國家機密並親自密封,現在這些資料已經沒有機密可言。

高志鵬說,如果馬總統可以為了政治鬥爭需要,任意註銷機密,讓事涉國家安全的機密攤在陽光下,未來還有誰敢冒生命危險從事機密外交工作?馬總統不該負責嗎?

高志鵬指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若洩漏依本法核定的國家機密,應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內亂外患罪中,就洩漏國防或其他機密也有相關刑責,這是公訴罪,任何人都可告發,他將慎重研究兩項條款,考慮明天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

媒體也詢問陳水扁是否會提釋憲?高志鵬說,律師團仍在討論,時效可能來不及,目前想法是,即便無法在這項訴訟發揮效果,為了維護憲政秩序,陳水扁應該會提釋憲,讓大法官會議解釋做出更明確的釐清。

美東時間: 2008-08-07 05:01:20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7/n22199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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