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陳建志/綜合報導〕台灣可望與邦交國巴拿馬近期內完成簽署首部換囚條約。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陳文琪、檢察官黃元冠及外交部官員等台灣代表團,台灣時間一日在巴拿馬與巴國外交部總司長Vladimir Franco簽訂經雙方談判完成的「遣送刑事裁判人條約」草約,即俗稱「換囚條約」草約,兩國同意基於國家平等、互惠及合作原則,允許各自國人遣送回母國繼續服完殘刑,法務部昨日表示,近期即正式簽約。
長期關懷泰國台籍受刑人權益的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昨天表示,台巴簽署實施換囚條約後,盼政府再致力於與泰國政府協商換囚,讓現今一一五名關在泰監的台囚,也能如願返國服刑。
陳文琪說,因台巴兩國司法制度不同,此項草約中也訂有所謂的「調整條款」,經台巴兩國同意,換囚後得以受刑人最有利的方向執行殘刑,細節需再磋商。
法務部官員指出,台灣籍船長端木惟鍇因案在巴拿馬監獄羈押、服刑共五年兩月,是兩國推動換囚條約的起因,目前巴國沒有國人在我國服刑。
台灣一家航業公司所屬、註冊為巴拿馬籍的「順維輪」(H. V. Well Pescadores)漁船,於二○○三年三月航向美國德州休士頓途中,在公海遺棄五名多明尼加籍偷渡犯致其中兩人溺斃,時任船長的端木惟鍇被巴國依殺人罪判刑十九年六月定讞服刑。
經外交部和法務部兩年多努力和交涉,台巴兩國達成共識,近期將簽訂換囚條約,巴國並基於人道考量,採用外交換文方式,已於七月四日提前讓端木惟鍇返回我國,七月六日經台中地檢署十萬元交保,日後將依據條約在台灣繼續服刑。
聽聞台灣近期可望和巴拿馬完成簽署首部換囚條約,曾在巴拿馬監獄遭羈押、服刑四年多的端木惟鍇表示非常高興,也希望未來不會再有人遭遇和他一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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