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在瑞士非犯罪 不得透過司法互助查

【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二十六日專電)前第一家庭海外密帳爆發後,國內許多聲音要求若辦不成貪污案也要辦逃漏贈與稅案,國稅局也稱將積極行動。然而,單純逃稅在瑞士不是刑事犯罪,不在司法互助範圍。

瑞士「聯邦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三條第三項前段明文規定,如果外國要求司法互助的目的是為了調查有關短付財政稅賦,或違反貨幣、貿易或經濟政策的犯行,則瑞士不可同意司法互助。

聯邦司法部發言人加里今天並回答中央社詢問表示,如果外國當局因辦洗錢案獲得司法互助,也不能用因此得來的資料追繳稅款或追訴逃漏稅案,「即使帳戶所有人同意交出這些資料都一樣」。

除非,這項罪行已涉及稅務詐欺,則在法院審理階段可由法官裁定銀行必須提供資訊,瑞士司法當局也才進而能把資訊交給外國。

稅務詐欺是情節較重的逃漏稅,它涉及在正式文件上作假,這在瑞士才構成犯罪。否則,一般逃漏稅,銀行都不必提供資料給本國司法當局,遑論外國。

一般逃漏稅不受刑事追訴,這是瑞士的一項特色。月前,瑞士銀行(UBS)涉及在美國幫助客戶逃漏稅,瑞銀固然道歉、表示將停止在美國進行被指控的財富管理業務,也承諾與美國政府合作調查,但承諾提供的名單,也只包括稅務詐欺嫌疑人。

美東時間: 2008-08-26 21:52:10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27/n2242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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