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陸投資上限新制將公告 溯自8月1日生效

【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22日核定放寬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上限等相關辦法修正案,經濟部預定29日公告,開始受理企業申請,回溯自8月1日起生效;相關申請書已公布在投審會網站,歡迎有需要的企業或個人下載填寫。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完成「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修正,行政院已於22日核定,經濟部預定29日正式公告。

依據新制,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上限提高為淨值或合併淨值的60%(取較高者),中小企業上限為新台幣8000萬元,或淨值或合併淨值60%(取較高者),個人投資上限為每年500萬美元;經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的企業,或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則不受限。

申請登陸投資或進行技術合作,只要屬於一般類項目,程序也將更為便捷。

過去凡是投資金額逾2000萬美元的登陸投資案,都需經過專案審查,新制將專案審查門檻提高為5000萬美元,個案投資金額「每逾」5000萬美元,才需提報投審會委員會議專案審查,後續增資若累計不到5000萬美元,就只需進行簡易審查。

累計投資金額在5000萬美元以下者,由投審會進行簡易審查;累計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者,只需在投資後6個月內向投審會申報。

美東時間: 2008-08-26 04:57:58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26/n22418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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